关于2021年第四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名单的公告(第6号)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修订)》《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经组织专家考核评审,塔城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皮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墨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阿图什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阿合奇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乌恰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详见附件)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与能力要求,特颁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准许刻制并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考核标志印章。
特此公告。
附件: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名单(第四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1年6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xinjiang.gov.cn/nynct/gsgg/202106/4c1db618762841c6b2efa372016107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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