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专题报道

沧州市农业农村局权责清单事项服务指南

时间:2021-07-15 来源:沧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一、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方式和途径

  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权利、听证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

  行政相对人依法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沧州市农业农村局进行陈述和申辩、申请进行听证;依法向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或沧州市人民政府法治部门提出行政复议;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二、监督举报和投诉渠道

  举报和投诉由沧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受理。

  (一)窗口投诉:

  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政务中心北配楼六楼,沧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二)电话投诉:

  0317-2176667

  (三)电子邮箱投诉:

  czsnmj@163.com

  (四)信函投诉:

  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政务中心北配楼六楼,沧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061001

  三、办公地址和时间

  1、办公地址:

  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政务中心北配楼六楼,沧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1:30-17:30

  3、联系电话:

  0317-2176667

  

  


原文链接:http://www.nync.cangzhou.gov.cn/bzgg/816736.s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民工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农民工资讯网 nmg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4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