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泊头鸭梨申请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受理公示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资格确认评定规范》有关规定,经审查评定和现场核查确认,现将有关情况受理公示如下:
拟申请产品名称:泊头鸭梨
拟确定登记申请人:泊头市果树站
拟保护地域范围:沧州市泊头市,辖泊镇、交河镇、富镇、齐桥镇、文庙镇、郝村镇、寺门村镇、洼里王镇、营子镇、王武镇、四营镇、西辛店乡,共计12个乡镇,657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16°2′3″~116°4′43″,北纬37°54′33″~38°13′5″,地域保护总面积16666.67公顷,种植面积10000公顷,年产量37.5万吨。
本次受理公示时间为20天。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情况有异议的,请于2021年6月19日前向泊头市农业农村局书面反映。
联系人:张伟
联系电话:0317-8253526
地址:泊头市农业农村局
邮编:062150
泊头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www.nync.cangzhou.gov.cn/bzgg/8048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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