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农田建设项目调度及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
邯农通〔2020〕23号
邯郸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进一步强化农田建设项目调度及做好防汛
抗旱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冀南新区、经济开发区农业农村办公室:
为推进全市农田建设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及时掌握各县(市、区)(以下简称“县”)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全面完成高标准农田和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并落实国家和省市防汛抗旱工作部署要求,提高项目区防灾减灾抗灾能力,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农田建设项目调度及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冀农发〔2020〕62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强化落实农田建设项目调度制度和做好高标准农田防汛抗旱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项目调度制度
各县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批复的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初步设计)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年度调度范围为当年批复的建设项目和以往年度批复实施但未竣工的项目。农田建设项目定期调度工作采取季报和月报方式,每年1月至9月实行农田建设项目季报告制度,各县应于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前报送截止到本季度农田建设项目累计进度情况。每年10月至12月实行月报告制度,各县应于10月25日、11月25日、12月25日前报送截至到本月底农田建设项目累计进度情况。
二、做好防汛抗旱准备工作
各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认识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性,加强与气象、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制定工作预案,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应急准备。要组织力量对项目区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与整改,抓好损毁工程的修复,确保农田水利设施能用管用。要进一步加快在建项目的建设进度,着力完善项目区农业基础设施,提高抗灾减灾能力。同时,要在确保防汛抗旱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农田建设项目的标准质量,保证项目安全度汛, 确保工程长久发挥效益。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定期调度是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进度的有效措施,防汛抗旱是今后一个时段农田建设管理的重要工作,各县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定期调度作为常态化工作进行布置,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按要求向市局报告;把防汛抗旱作为当前工作的重要抓手,落到实处,确保全市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安全度汛。
(二)严格数据报送。各县要建立项目进度信息填报专人负责制,定期调度报送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见附件),务必要按照调度表备注要求进行填写,可对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对策措施单独予以说明。农田建设项目调度情况采取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方式同步报送,上报材料须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三)定期进行通报。对各县上报的调度结果,市局将及时汇总排队,在上报省厅的同时,通报到各县农业农村部门。对工作措施不力、总体进度缓慢的县,将适时约谈项目主要负责人,并将调度结果通报县委、政府。
(四)加快支出进度。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入攻坚阶段,各县务必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完善报帐手续,积极主动协调当地财政部门,尽早提出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申请,加快资金支出进度,避免出现财政资金滞留带来的风险。市局将视各县资金支出情况,联合财政部门进行专项督导。
四、调度数据填报说明
(一)调度表填报范围为机构改革前其他部门实施的尚未竣工的高标准农田项目,2019年及以后年度财政渠道和发改渠道 项目。
(二)调度表除包含汇总数据外,还需填写逐个项目数据。
(三)各县应按不同立项年度分别汇总相关数据。
(四)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为下达任务的通知中分解到各县的任务面积。
(五)开工在建面积加上建设完成面积,要与建设规模相等。 开工在建与建设完成的面积不要重复计算。
(六)投资完成情况为工程建设过程中实际所需投入;财政 资金实际支出情况为财政实际报账的资金数据。
联系人及电话:常品华0310-3112269
电子邮箱:hdnk3112228@163.com
地址:邯郸市丛台区人民东路77号鑫岭大厦B座
附件:农田建设项目定期调度表(月报/季报)
邯郸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hd.gov.cn/cont_html/zhan/2020-10-27/49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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