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清徐县拟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公示
根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建发〔2021〕1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国家安排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晋农建发〔2021〕1号),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省级专家对《2021年清徐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现将评审通过的2021年清徐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期5个工作日,7月9日至7月15日。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太原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唐新0351-4226588
电子邮箱:tystys2020@163.com
附件:清徐县2021年拟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情况表.xlsx
太原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8日
原文链接:http://nw.taiyuan.gov.cn/doc/2021/07/09/11435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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