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第一批拟建高标准农田建设公示
根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国家安排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晋农建发〔2021〕1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农田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晋农计财发〔2021〕2号),经委托长治市询达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各县区上报的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进行审核,根据专家评审组意见,现将评审通过的潞州区、上党区和潞城区、长子县和平顺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公示。
公示期5个工作日,7月5日至7月9日。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长治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
农田建设管理科 万慧琴 0355-3036140
长治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5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changzhi.gov.cn/tzgg/202107/t20210705_2350772.html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