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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阳泉市委办公室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贯彻国家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1-07-15 来源:阳泉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阳办发〔2020〕15号

  

  各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的指导意见》(晋办发〔2020〕28号)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贯彻国家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的实施意见》,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阳泉市委办公室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0日

  关于贯彻国家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的实施

  意见

  为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的指导意见》(晋办发〔2020〕2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家重点保障稻谷、小麦、玉米、大豆、棉花、食用植物油、食糖、猪肉、牛羊肉、乳制品、天然橡胶等11种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统筹考虑市情农情、资源禀赋、农业产业发展现状、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变化等因素,我市重点保障玉米、猪肉、禽蛋等3种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切实保障蔬菜、水果、禽肉、水产品等4种“菜篮子”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到2030年,3种重要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巩固提升,4种“菜篮子”产品产能相对充足,供给量能够满足消费需求;农产品品质、农业绿色发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农产品流通、加工、储备体系更加健全。加快构建生产稳定发展、产销衔接顺畅、市场波动可控的产销体系,形成科学合理、安全高效的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体系,实现多元动态开放的农产品供需平衡,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落实分品种保障策略,提升农产品有效供给能力

  (一)重点保障的重要农产品

  ——玉米。总体上保持80%自给,播种面积稳定在65万亩左右,产量稳定在20万吨左右。稳定优势区玉米生产,重点保障粮食功能区籽粒玉米种植面积。大力推广良种良法,提高单产能力。

  ——猪肉。总体上保持76%自给,生猪出栏稳定在25

  万头左右,猪肉产量稳定在1.9万吨左右。巩固现有政策措

  施,推进生猪生产标准化、规模化、绿色化。突出抓好屠宰加工能力建设,强化疫病防控,稳定生猪生产和市场肉类供应。

  ——禽蛋。总体上保持85%自给,蛋鸡存栏稳定在300

  万只左右,禽蛋总产量稳定在3.3万吨左右。积极推进蛋鸡养殖标准化、规模化、智能化,大力发展禽蛋品牌化经营,开拓禽蛋深加工。

  (二)“菜篮子”产品

  从实际情况出发,进一步优化4种主要“菜篮子”产品生产结构,提高生产水平。其中,蔬菜种植面积稳定在270万亩左右,产量稳定在830万吨左右;水果种植面积稳定在4万亩左右,产量稳定在6万吨左右;禽肉总产量稳定在15万吨左右,禽蛋总产量稳定在100万吨左右。实行标准化、特色化、规模化生产,促进产销衔接,提高质量安全水平。加快水果生产向优势产区集中,大力发展名特优产品,推动品种改良、品质改进和品牌建设。重点优化水产品、禽肉、禽蛋产品结构,推动标准化健康养殖,严格产品质量控制,提升供应保障能力。

  三、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升综合生产能力

  (一)加强生产基地建设。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持续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到2022年,确保把3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优化养殖业区域布局,打造生猪生产优势区,开展优质生猪生产基地建设,进一步稳定生猪生产能力。(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各县(区)政府配合)

  (二)强化农业科技创新。贯彻落实《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有机旱作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数字农业、农产品加工业等为重点,加快形成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开展优良品种试验示范。引导鼓励农业企业开展科技创新,重点支持有机旱作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创新集成技术示范,围绕“土、肥、水、种、技、机、绿建”立试验示范基地,承接省内外有机旱作研究科研机构的技术成果,开展有机旱作农业创新集成试验示范,实现科研成果与生产的有效衔接,不断充实完善我市有机旱作农业技术体系。开展一批有机旱作农业、优良品种选育、农机农艺融合、规模化养殖、高效生产和重大疫病防控等方面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改革。(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配合)

  (三)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产地环境保护,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加快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稳步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健全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监测体系、风险评估体系、追溯体系、监管体系,提高监管能力,强化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配合)

  四、统筹利用多种资源,拓宽食物来源结构

  (一)大力发展草食畜牧业。按照“草木结合、农牧循环、生态有机”的总体思路,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大力发展草食畜牧业。大力推进生态畜牧示范场、奶牛规模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和饲草加工示范企业建设,巩固提升草食畜牧业发展质量。优化产业区域布局,完善乳制品加工和流通体系,提高乳制品加工能力,强化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快牛羊、牧草品种改良。(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配合)

  (二)科学利用林地资源。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积极开发利用林地资源,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植养殖。适度扩大木本油料、干果经济林种植面积,布局建设特色经济林种植基地,发挥经济灌木林资源优势,打造一批特色经济林原料基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配合)

  (三)积极推动渔业发展。大力发展特色水产,进一步优化水产养殖结构,加快名特优品种水产养殖的绿色健康发展,重点开展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品种结构调整。(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配合)

  五、加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调控和农产品储备调控,提升加工能力和流通效率

  (一)合理引导粮食加工业发展。合理调控粮食深加工业发展,统筹谋划粮食加工能力布局,大力发展绿色优质粮油产品。培育壮大玉米加工业,加大附产物循环利用研发力度,重点扶持有潜力的玉米加工企业发展饲料加工业,提高就地加工转化率。扶持面粉加工业,以延长加工粉路为发展目标,扶持规模以上面粉加工企业,改造提升面粉加工质量和年加工能力,提高市内面粉市场占有率。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杂粮全产业链开发的实施意见》,突出杂粮特色产业,实施杂粮产业“六项工程”,抓好“山西小米”品牌建设,进一步开发“阳泉压饼”等地方特色产品,提升我市地方杂粮企业品牌竞争力。(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和各县(区)政府配合)

  (二)完善农产品储备制度。创新地方储备粮管理机制,明确粮食储备功能定位,以市级储备为主,县级储备作为市级储备的补充。严格落实政府储备规模,优化储备布局和品种结构,提高市县储备粮安全保障水平。完善储备粮吞吐调节机制, 灵活运用收购、销售、轮换等方式,调节供求结构,稳定粮食市场。加强冻猪肉储备管理,调节市场供求,平抑物价。(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区)政府配合)

  (三)健全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完善粮食产购储加销体系,培育区域性粮食骨干企业。统筹农产品流通与交通、物流设施规划,形成物流骨干网。鼓励农产品流通模式创新,建立现代物流体系。(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各县(区)政府配合)

  六、完善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应急风险管理

  (一)强化市场监测预警。整合相关部门资源,紧盯全球经济贸易局势、农业内外部风险因素,密切跟踪重要农产品和“菜篮子”产品供需形势变化,完善农产品市场监测分析和预警体系,充实监测分析的品种和指标,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权威性。(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商务局和各县(区)政府配合)

  (二)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应急预案,加强预案之间衔接。落实供给渠道和责任主体,加强应急加工、储运和供应设施建设,确保非正常状态下农产品有效供给。(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应急管理局和各县(区)政府配合)

  七、加强组织保障,确保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一)加强规划指导、政策保障和消费引导。与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相结合,完善供给保障规划体系,编制新一轮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和食物营养发展纲要,制定新时期农业生产力布局和结构调整等重点规划。研究制定农田建设相关管理规定。倡导健康科学的消费文化,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行动,将节约食物、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饮食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健全农产品营养标准,推动餐馆饮食标准化,加大“光盘行动”实施力度。(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和各县(区)政府配合)

  (二)加大支持保护力度。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政策,继续完善配套措施,进一步加大对重要农产品生产的支持力度。增加农业投入,健全涉农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强化金融保险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涉农产品,支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要求,在恢复生猪生产的同时,加快推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按照“提标扩面增品”的要求,积极开展特色产业保险试点,不断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金融办、银保监阳泉分局和各县(区)政府配合)

  (三)落实工作责任。落实粮食、“菜篮子”稳产保供责任,明确各县(区)政府主要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市级建立协调机制,定期开展评估评价。县(区)党委和政府要加大工作力度和投入力度,保证市场供应,规范市场秩序,依靠自身确保“菜篮子”产品保持一定自给率,多措并举完成重要农产品保障工作任务。(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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