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阳泉市名优产品开发中心预算信息公开
2021年阳泉市名优产品开发中心预算信息公开
一、阳泉市名优产品开发中心概况
阳泉市名优产品开发中心(阳泉市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总站)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全市名优特色农产品开发项目的申报工作;
2、承担名优特色农产品展销、推介和市场开发工作;
3、承担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全市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的受理工作;
4、负责全市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和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
5、负责全市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和外来入侵生物管理;
6、负责全市农村可再生能源新技术推广工作。
(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1、加强队伍建设。由于认证工作政策性强,通过学习和培训建立满足当前“三品”事业发展形势和任务的工作队伍。各地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机构、人员不稳定,为做好此项工作,加大对各地机构的培训与沟通力度。
2、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按要求开展我局的农业环保牵头组织工作,与环保、水利、粮食等相关部门密切联系,并按照农业环保工作领导组的安排,对相关工作明确责任分工。
3、在“圳品”申报上取得突破,为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保驾护航,为“三农”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预算部门:_阳泉市名优产品开发中心
序号 | 所属单位名称 |
1 | 阳泉市名优产品开发中心 |
2 |
|
3 |
|
二、2021年阳泉市名优产品开发中心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及与上年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133.51万元,比2020年减少19.68万元,下降14.7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及与上年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21年支出预算133.51万元,比2020年减少19.68万元,下降14.7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安排情况与上年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1.2021年基本支出129.51万元,比2020年减少19.68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
2.2021年项目支出4万元,与2020年持平。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其他重要事项
(一)“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9万元,比2020年减少1.7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务车辆减少。其中:公务接待费0.1万元,比2020年增加0.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比2020年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
本单位2021年没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政府采购信息
本单位2021年没有政府采购信息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车辆为4.32万元。
2.房屋情况:办公地址:阳泉市综合办公大楼;办公面积:101㎡。
(五)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工作内容
四、2021年阳泉市名优产品开发中心预算信息公开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9)政府采购预算表
原文链接:http://nyncj.yq.gov.cn/zwgk/czxx/202104/t20210429_11562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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