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阳泉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预算信息公开
2021年阳泉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预算信息公开
一、阳泉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市本级和城区、矿区范围内的农业行政执法职责。
2.指导全市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3.开展对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办案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
4.负责组织协调查处全市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疑难案件的执法工作。
5.牵头开展全市执法专项行动,对各县(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稽查办案的督导与考核等工作。
6.负责组织开展兽医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猪屠宰、种子(种畜禽)、肥料、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以及动物卫生监督、植物检疫、渔业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执法检查、行政强制等工作。
(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1.做好宣传发动,畅通投诉举报。在农产品销售旺季、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执法活动、重要节日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2.开展执法活动,健全联动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开展日常执法、专项执法、交叉执法等,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协调配合,完善部门间联合执法,案件协办等工作。
3.狠抓案件查处,规范行政执法。突出重点农时、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对发现掌握的违法违规行为,重拳出击、严肃查处,严格执法程序,严肃办案纪律。
4.完善信用体系,依法信息公开。推进农资监管信息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行政案件信息公开等信息体系建设、加强信息共享,建立监管对象信用“黑名单”。
5.推进执法改革,落实执法保障。加强与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厘清工作职责,划定机构编制,保障执法经费,统一执法服装。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预算部门:阳泉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序号 | 所属单位名称 |
1 | 阳泉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
2 |
|
3 |
|
二、2021年阳泉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及与上年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230.66万元,比2020年增加230.6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单位新成立。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及与上年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21年支出预算230.66万元,比2020年增加230.6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单位新成立。
(三)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安排情况与上年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1.2021年基本支出199.45万元,比2020年增加199.45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新成立。
2.2021年项目支出31.21万元,比2020年增加31.21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新成立。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阳泉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其他重要事项
(一)“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85万元,比2020年增加1.85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新成立。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预算;公务接待费0.05万元,比2020年增加0.05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新成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比2020年增加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新成立。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
本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政府采购信息
2021年本单位没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1辆价值12万元
2.房屋情况:本单位无房屋。
(五)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财政批复本部门(单位)绩效目标的项目有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1.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
2.绩效管理情况
全年农资经营门店、渔业市场、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全年检查次数≥200次,净化农资市场明显,违法案件必查,农业执法机制可持续。实施机构满意度和广大群众满意度≥90%。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不涉及以上公开内容的部门单位要在标题下写明“本部门单位没有相关内容”。
四、2021年阳泉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预算信息公开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9)政府采购预算表
原文链接:http://nyncj.yq.gov.cn/zwgk/czxx/202104/t20210423_11535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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