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网民昆明湖关于宅基地留言的回复
网民昆明湖留言:关于宅基地“多占的怎么办。多建的怎么办。根本就手续怎么办,能执行下去吗?光说不干,不顶用。希望能执行下去。”留言已收到。现答复如下:
1、《山西省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试行)》于2021年1月5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印发,2月1日起施行。此《办法》是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制定县级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办法的依据。
2、《山西省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由省农业农村厅负责解释。
3、“山西省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政策26问”已在临汾市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参考学习。
感谢对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的关注。
原文链接:http://nyncj.linfen.gov.cn/contents/15967/7699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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