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留言:居住权盘活宅基地振兴乡村
赵**:一、建议内容:政府引导,以村集体为单位在原村落布局上组织新农村建设。在宅基确权,禁止乱占耕地的前提下,鼓励村民统一报建,设计,规划的基础上自建或与第三方资本共建别墅,并实行物业监管。别墅建成后,宅基所有权归集体,在房地一体的确权原则下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归村民,鼓励非集体成员的城乡居民依据民法典在乡村别墅上有偿设定登记1—70年不等的居住权(即农村宅基地“四权三置”或“三权分置”)。同时鼓励建筑、建材、物业、家电转型新农村建设,实现六保六稳。依据新《土地法》六十二条有偿鼓励进城落户农民拆掉长期无人居住的房屋,退回集体;超标宅基村民可选择有偿使用或无偿退回超标部分,村内未确权荒地无偿退回集体,退回空地用于公厕、广场、公园等建设;农民有偿销售居住权,收入增加,有利于脱贫。农村所收超标宅基使用费和物业费用于村内管网建设;效仿景点古村落或别墅布局,不建院墙,物业安装摄像头进行监管,房屋以外的的空地种菜种花,禁止荒地,美化环境。
该模式以城市为中心辐射,由近及远,逐步推进。
留言时间:2020-09-14
原文链接:http://nyncj.linfen.gov.cn/contents/15968/6949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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