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捉水生野生动物(二级)许可证办理》服务指南
《捕捉水生野生动物(二级)许可证办理》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捕捉水生野生动物(二级)许可证办理
二、事项编码
待定
三、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四、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五、行使层级
市级
六、实施机构
通辽市农牧局
七、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八、服务对象
法人、自然人
九、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决定》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3年9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1993年10月5日农业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修订)。
十、审批范围和条件
1.审批范围:法律法规依据所设定的范围。
2.审批条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
十一、申请材料
1.旗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2.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捕捉的目的、用途、种类、数量、地点、期限、工具及方法等事项);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利用特许证件申请表》(原件一式2份);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教学、科研单位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
5.因科研、调查、监测、医药生产需要捕捉的,需提供省级以上有关部门下达的科研、调查、监测、医药生产计划或任务书(复印件);
6.因驯养繁殖需要捕捉的,需提供《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复印件);
7.因国际交往捐赠、交换需要捕捉的,需提供当地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外事部门出具的公函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
十二、联办机构
无
十三、中介服务
无
十四、办理流程
见附件1
十五、法定办结时限
25个工作日
十六、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十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八、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十九、结果名称
《捕捉水生野生动物(二级)许可证》
二十、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行政许可从是否有数量限制划分,可以分为有数量限制和无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是指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一个地区、在一段时期内,对于从事某种活动只能发放一定数量的行政许可。如果许可证申请人取得该项许可后限额即满,那么其他的申请人就不能再申请此项许可。)
二十一、结果送达
窗口自取、快递送达
二十二、办理地点
通辽市政务服务中心
二十三、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十四、咨询电话
总咨询台电话:8910822 窗口咨询电话:8910931
二十五、监督电话
8910866
二十六、材料样本
见附件1
二十七、常见问题
见附件3
附件1 申请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
利用特许证件申请表
1.申请单位(个人)名称或姓名: | |||||||||
2.申请项目 | ○捕 捉 | ○驯养繁殖 | ○运 输 | ○经营利用:包括出售、展览、表演或其他 | |||||
3.申请内容: | |||||||||
4.申请单位法人代表(个人): | 5.身份证号: | ||||||||
6.申请单位地址: | 7.邮编: | ||||||||
8.联系人: | 9.联系电话: 传真: | 10.E-mail: | |||||||
11.序号 | 12.物种学名 (中文名、拉丁学名) | 13.类型 | 14.数量或重量及单位 | 15.来源 |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4 | | | | | |||||
16.申请报告(说明申请单位资质、理由、用途、方法、技术力量、效益、资金保证等) 一、用途:用于人工养殖后进行销售 二、技术力量:养殖人员人,技术顾问人 三、资金保证:注册资金万元 四、效益:每年销售额可达万元 | |||||||||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县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审核人: (审核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审批意见: 签发人: (审批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注:①申请人填写部分请用电脑打印,并确认申请人名称、物种中文名、拉丁文名填写正确;
②本表一式两份,由市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附件2(办理流程)
附表3:(常见问题)
我窗口办理人员随时为办事群众解决疑难问题,不存在任何常见问题。
原文链接:http://nmj.tongliao.gov.cn/nmyj/xzxuke/2020-06/01/content_cdac53f5be684ef4be008636c9db3e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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