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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7-15 来源:通辽市农牧局 作者:佚名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各旗县市区政府要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抓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建立监管制度

  各旗县市区政府要对本地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把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明确考核评价、督查督办等措施。结合当地实际,统筹建立食品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衔接机制,细化部门职责,明确各环节工作分工。加强农畜产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监管,建立农畜产品监管制度、生产过程管控、包装标识、准入准出等制度。对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现象,监察机关要依法严厉查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明确监管、检测、执法经费并列入预算

  各旗县市区政府要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内政发〔2016〕65号)各项要求,按照种植业每亩1.3元、养殖业牲畜每头0.5元的标准,安排经费。按照市统计局法定数据测算,市旗两级每年列支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3634.5万元,其中市级30%,旗县级70%(科尔沁区270万元、开鲁县230万元、科左中旗510万元、科左后旗420万元、库伦旗240万元、奈曼旗350万元、扎鲁特旗440万元、霍林郭勒市11万元、开发区29万元)。

  三、加快监管机构建设步伐,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进一步完善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嘎查村四级监管体系建设,明确职能职责,强化监管能力和人员队伍建设。推进县级检测机构建设进度,全面推行合法资质认定,加强运行保障。基层监管站建设要严格落实《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规范》,真正发挥前哨作用。各地区要积极开展监管示范县、标准化监管乡镇创建活动。各级农牧部门要加大对监管、检测、执法队伍的培训,建立暗访机制,不定期进行暗访抽查,对发现的问题依规严肃处理。

  四、强化检验监测和风险评估,全面排查风险隐患

  市旗两级检测机构要扩大抽检品种、范围和频次,加强会商分析和结果应用,排查质量安全风险和隐患。各相关部门要强化检打联动,加大对不合格产品的查处和溯源力度,违法违规的要严厉处罚、严肃问责。推进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切实摸清危害因子种类、范围和危害程度,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监管提供技术依据。2019年全市农畜水产品例行监测17000批次,各旗县需承担1600批次定性检测任务;同时,开鲁县完成定量检测600批次、科尔沁区200批次、库伦旗定量检测100批次,其它旗县完成50批次。

  五、加大专项整治,深入排查问题隐患

  各旗县市区要加大巡查检查和风险监测力度,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围绕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开展农药残留、“瘦肉精”、兽药(抗菌药)、屠宰监管、生鲜乳和水产品质量安全、农资打假等7项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要求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健全进销货台账,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职责。各旗县市区农牧部门要主动与公安部门对接,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针对在农牧生产中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六、明确职能职责,抓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

  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农牧、商务、公安、市场监督、供销等5部门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内农牧质发〔2018〕455号)要求,扎实开展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设立专项工作组,严格落实整治任务,指导和解决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留隐患。各旗县市区要强化基层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压实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定期调度工作情况,按要求报送工作信息,确保完成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七、加强农牧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推进农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各旗县市区要积极开展优势特色产业标准体系制定、修订工作,加强标准化推广与应用,按照“一个产业、一个规划、一个项目、一个实施计划、一套标准、一个品牌载体、一个工作体系、一个责任体系”“八个一”的要求,巩固扩大已有的标准化基地建设规模,引导各类农牧业经营主体开展标准化建设,将是否采用标准化生产作为涉农涉牧项目申报的关键性指标,积极开展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技术体系(GAP)试点申报工作,力争到2022年全市标准化种植规模达到1000万亩,养殖牲畜突破500万头。二是构建完善优势特色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将“三品一标”认证登记主体、产品溯源、网格化监管和产品检测等信息纳入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平台,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积极推动将农畜产品质量追溯作为农畜产品品牌评定和“三品”认证的前置条件。三是推进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各旗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围绕优势特色产业,重点龙头企业,加大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建设力度,巩固提升科尔沁牛、通辽黄玉米的品牌价值;培育建立开鲁红干椒、库伦荞麦、扎鲁特草原羊、科区羊场葡萄、奈曼甘薯和后旗大米等区域公用品牌,力争到2022年全市农畜产品区域品牌价值达到千亿元以上。四是完善品牌发展机制,市县两级要加快建立“三品一标”认证奖补机制,鼓励和引导品牌主体加快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三品一标”认证等,创新民间投资机制,推动资源要素在品牌引领下集聚,各旗县市区要定期组织各类品牌化发展主体参加各类绿博会、展销会等推介活动,通过品牌创建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019年3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nmj.tongliao.gov.cn/nmyj/zcjd2020/2020-01/15/content_8b6095961d1e4801ab547484290744f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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