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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发布 从六个方面来理解什么是“高标准”

时间:2021-07-15 来源:辽阳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那么,什么是“高标准”呢?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发布的《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我们可以从六个方面来理解。

  一是高标准的市场体系基础制度。这是市场体系有效运行的基础。严格的产权保护,是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的基础动力。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形成全国统一市场,发挥超大市场规模优势的前提条件。公平竞争是有效的市场运行机制,可促进市场主体充分竞争、优胜劣汰,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二是高标准的要素市场体系。这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点和难点。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发育不足是高标准市场体系的短板。推动经营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推动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发展知识、技术和数据要素市场,形成生产要素从低质低效领域向优质高效领域流动的机制,任务紧迫。

三是高标准的市场环境和质量。这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任务。要全面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大幅降低消费者权益受侵害后的维权难度和维权成本,使各类市场主体获得感更强。

四是高标准的市场基础设施。这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支撑。高标准市场基础设施升级,既是扩大内需、建设强大国内市场的重要抓手,又是我国提升竞争力和规则影响力的重要举措。要强化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互联互通,与虚拟市场崛起为代表的市场形态变化相适应,建设智能市场,引导平台企业健康发展。

五是高标准的市场开放。这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内在要求。高标准的市场开放不仅体现在国内外开放领域的持续扩大,更体现在开放深度的持续拓展。要深化市场化改革,深化竞争规则领域开放合作,推动制度型开放。

六是高标准的现代市场监管机制。这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前提。必须将该放的权放足放到位,该管的事管好管到位,维护市场安全和稳定,提高市场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文件链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中办发〔2021〕2号)


原文链接:http://nyncj.liaoyang.gov.cn/releaseCms/dynamicArticle.do?siteCode=LYSNW&logicId=161423343381569&selfSiteSiteId=152282723882592&columnLogicId=152282723882592&isWap=0&navigationSiteId=152282723882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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