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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渔民朋友们的一封信

时间:2021-07-15 来源:营口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全市广大渔民朋友,您好:

  目前我市正处于伏季休渔期间,各位船东、船长、船员都在岸休整。但是,伏季休渔秩序和渔业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5月20日,我市13艘渔船在黄海海域违规出海捕捞被海警北海分局抓扣;5月25日,一丹东籍钢制渔船在黄海北部大东港海域翻扣,目前已造成人员失踪。为了维护好我市休渔秩序,保障广大渔民生命财产安全,我们提出如下要求:

  1.我市所有应休渔渔船返回船籍港指定渔港休渔, 所有休渔渔船必须严格遵守伏休有关规定,不得擅自转移停泊地点,禁止在伏季休渔期间从事捕捞活动。

  2.已获得县级以上农(渔)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确权海域养殖生产作业渔船要严格按照批复文件中明确采捕区域、采捕品种、作业时间、作业方式作业,作业时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船舶证书要齐全有效,船员应持证上岗,不超员出海;

  二是出海之前及时收听天气预报,做好防浪涌、防风暴潮等工作;

  三是按规定配备救生、消防设备,北斗设备要处于开机状态;

  四是作业中船员务必穿好救生衣;

  五是切勿疲劳作业,加强值班瞭望,密切注意周围环境动态,避免渔船碰撞等意外事故发生。

  3.休渔期间,我市沿海各级渔业执法机构将会同海警、公安、市场等部门全方位加大海陆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涉渔“三无”船舶一律没收,并对船东依法处罚;对发现或查获的“地笼”等禁用渔具,一律收缴并集中销毁,并对船东或生产、销售人员依法处罚。

  在此,向广大渔民朋友长期以来给予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表示衷心的感谢!今后,希望您能够积极地参与、监督我们的渔业执法工作,欢迎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虚心接受和改进,并愿意和您一道共同实现兴渔致富的美好愿景。

  营口市农业农村局

  营口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1年5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yingkou.gov.cn/002/20210527/fa6fac6c-59ce-4c7d-81f6-2c8a9244ca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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