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丹东市农业农村局处罚案卷公示信息
序号 | 案卷编号 | 单位名称 | 案由 | 违反条款及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元) | 结案日期 |
1 | 辽丹渔罚【2021】5003号 | 修明堂辽丹渔25695 | 未按规定开启和使用安全通导设备 | 违反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船长是渔业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在组织开展渔业生产、保障水上人身与财产安全、防治渔业船舶污染水域和处置突发事件方面,具有独立决定权,并履行以下职责:(四)确保渔业船舶依法进行渔业生产,正确合法使用渔具渔法,在船人员遵守相关资源养护法律法规,按规定填写渔捞日志,并按规定开启和使用安全通导设备;” | 20000 | 2021年6月7日 |
2 | 辽丹渔罚【2021】5004号 | 修明堂辽丹渔25695 | 未按规定刷写船名 | 违反条款:《辽宁省海洋渔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渔业船舶应当按规定配备消防、救生、通讯、导航和号灯、号型等安全设备,并按规定清楚刷写船名、船籍港,悬挂船名牌。” | 3000 | 2021年6月7日 |
3 | 辽丹渔罚【2021】5005号 | 张景龙丹渔捕0127 | 未按规定履行船长职责 | 违反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船长是渔业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在组织开展渔业生产、保障水上人身与财产安全、防治渔业船舶污染水域和处置突发事件方面,具有独立决定权,并履行以下职责:(一)确保渔业船舶和船员携带符合法定要求的证书、文书以及有关航行资料;/(四)确保渔业船舶依法进行渔业生产,正确合法使用渔具渔法,在船人员遵守相关资源养护法律法规,按规定填写渔捞日志,并按规定开启和使用安全通导设备;” | 20000 | 2021年6月7日 |
4 | 辽丹渔罚【2021】5006号 | 常显所辽丹渔运25005 | 未按规定刷写船名、悬挂船名牌 | 违反条款:《辽宁省海洋渔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渔业船舶应当按规定配备消防、救生、通讯、导航和号灯、号型等安全设备,并按规定清楚刷写船名、船籍港,悬挂船名牌。” | 3000 | 2021年6月7日 |
5 | 辽丹渔罚【2021】5007号 | 常显所辽丹渔运25005 | 职务船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 | 违反条款:《辽宁省海洋渔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职务船员应当持有职务证书。” | 3000 | 2021年6月7日 |
6 | 辽丹渔罚【2021】5008号 | 张永合辽丹渔26502 | 未按规定开启和使用安全通导设备 | 违反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船长是渔业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在组织开展渔业生产、保障水上人身与财产安全、防治渔业船舶污染水域和处置突发事件方面,具有独立决定权,并履行以下职责:(四)确保渔业船舶依法进行渔业生产,正确合法使用渔具渔法,在船人员遵守相关资源养护法律法规,按规定填写渔捞日志,并按规定开启和使用安全通导设备;” | 20000 | 2021年6月7日 |
7 | 辽丹渔罚【2021】5009号 | 张永合辽丹渔26502 | 未按规定悬挂船名牌 | 违反条款:《辽宁省海洋渔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渔业船舶应当按规定配备消防、救生、通讯、导航和号灯、号型等安全设备,并按规定清楚刷写船名、船籍港,悬挂船名牌。” | 3000 | 2021年6月7日 |
8 | 辽丹渔罚【2021】5010号 | 邵德丽辽丹渔21207 | 未按规定开启和使用安全通导设备 | 违反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船长是渔业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在组织开展渔业生产、保障水上人身与财产安全、防治渔业船舶污染水域和处置突发事件方面,具有独立决定权,并履行以下职责:(四)确保渔业船舶依法进行渔业生产,正确合法使用渔具渔法,在船人员遵守相关资源养护法律法规,按规定填写渔捞日志,并按规定开启和使用安全通导设备;” | 20000 | 2021年6月7日 |
9 | 辽丹渔罚【2021】5011号 | 邵德丽辽丹渔21207 | 未按规定悬挂船名牌 | 违反条款:《辽宁省海洋渔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渔业船舶应当按规定配备消防、救生、通讯、导航和号灯、号型等安全设备,并按规定清楚刷写船名、船籍港,悬挂船名牌。” | 3000 | 2021年6月7日 |
10 | 辽丹渔罚【2021】5012号 | 邵德丽辽丹渔21207 | 职务船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 | 违反条款:《辽宁省海洋渔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职务船员应当持有职务证书。” | 3000 | 2021年6月7日 |
11 | 辽丹渔罚【2021】5013号 | 于久发辽丹渔26247 | 未按规定开启和使用安全通导设备 | 违反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船长是渔业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在组织开展渔业生产、保障水上人身与财产安全、防治渔业船舶污染水域和处置突发事件方面,具有独立决定权,并履行以下职责:(四)确保渔业船舶依法进行渔业生产,正确合法使用渔具渔法,在船人员遵守相关资源养护法律法规,按规定填写渔捞日志,并按规定开启和使用安全通导设备;” | 20000 | 2021年6月7日 |
12 | 辽丹渔罚【2021】5014号 | 胡永光辽丹渔25337 | 未按规定开启和使用安全通导设备 | 违反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船长是渔业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在组织开展渔业生产、保障水上人身与财产安全、防治渔业船舶污染水域和处置突发事件方面,具有独立决定权,并履行以下职责:(四)确保渔业船舶依法进行渔业生产,正确合法使用渔具渔法,在船人员遵守相关资源养护法律法规,按规定填写渔捞日志,并按规定开启和使用安全通导设备;” | 20000 | 2021年6月7日 |
13 | 辽丹渔罚【2021】5015号 | 徐祥禄辽丹渔21472 | 渔业船舶未随船携带船舶证书 | 违反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船长是渔业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在组织开展渔业生产、保障水上人身与财产安全、防治渔业船舶污染水域和处置突发事件方面,具有独立决定权,并履行以下职责:(一)确保渔业船舶和船员携带符合法定要求的证书、文书以及有关航行资料;”之规定。 | 20000 | 2021年6月7日 |
14 | 辽丹渔罚【2021】5016号 | 常显所辽丹渔运25005 | 渔业船舶未随船携带船舶证书 | 违反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船长是渔业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在组织开展渔业生产、保障水上人身与财产安全、防治渔业船舶污染水域和处置突发事件方面,具有独立决定权,并履行以下职责:(一)确保渔业船舶和船员携带符合法定要求的证书、文书以及有关航行资料;”之规定。 | 20000 | 2021年6月7日 |
15 | 辽丹渔罚【2021】5017号 | 孙衍发辽丹渔26340 | 未按规定开启和使用安全通导设备 | 违反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船长是渔业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在组织开展渔业生产、保障水上人身与财产安全、防治渔业船舶污染水域和处置突发事件方面,具有独立决定权,并履行以下职责:(四)确保渔业船舶依法进行渔业生产,正确合法使用渔具渔法,在船人员遵守相关资源养护法律法规,按规定填写渔捞日志,并按规定开启和使用安全通导设备;” | 20000 | 2021年6月7日 |
16 | 辽丹渔罚【2021】5018号 | 孙衍发辽丹渔26340 | 职务船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 | 违反条款:《辽宁省海洋渔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职务船员应当持有职务证书。” | 3000 | 2021年6月7日 |
原文链接:http://ddsnyncj.dandong.gov.cn/html/43/20217/e572cc8a256bbf824c98a1278ffadc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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