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抚农发〔2021〕13号)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近期,河北、黑龙江等地农村地区或城乡接合部出现新冠肺炎疫情,凸显农村地区防控短板,周边国家疫情蔓延,冬春季节疫情发生传播的风险加大。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指挥部关于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履行部门工作职责,抓好农产品保供稳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高度认识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农村疫情防控不利带来的严重后果,充分认识农村防控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牢固树立“疫情就在身边”的危机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把农村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列为重要工作日程,在当地指挥部领导下,精心安排部署,切实履行好监督指导职责,安排力量下沉一线,加强部门协作,坚决做到“防得住”,保一方安宁,促四方安宁,为我市“十四五”开好头、起好步奠定基础,提供保障。
二、压实责任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地区新冠疫情防控监督指导,要建立本单位农村地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责任制,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科室具体抓。要组建领导带队的包片监督指导组,要制定监督指导方案,明确督导内容、方法和频次,要强化外地返乡人员管控、聚集性活动管控、重点场所和重点人员管控、疫情监测、三级网格分包体系建立、应急准备、宣传工作开展等的督导,以查漏洞找短板为重点,注重整改效果,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发现问题要即时提出督导意见,督促当地及时进行整改,必要时进行“回头看”。
三、加强宣传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明白纸、气象大喇叭、条幅、流动宣传车、微信群、公众号、益农信息社等多种形式,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村民防护意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宣传村民做到主动报告外来人员、不聚集、少串门、少走动,不参加非法宗教活动,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第一时间报告,要搞好家庭和环境卫生;要倡导村民养成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聚餐使用公筷等生活习惯。提倡节庆文明新风,不摆宴席、限制家庭聚餐规模,引导农民群众白事简办、红事缓办,要求农民。倡导在外地就业村民和本地就业的外乡人,尽量留在所在地过年。
四、抓好农业农村重点环节疫情防控
(一)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
冬春季节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发生风险加大,近期周边韩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发生H5N8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各县(区)要切实提高动物疫情防控意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绷紧弦、不松懈,避免重大动物疫情和新冠肺炎疫情叠加。持续抓好动物疫情排查、强制免疫、大清洗、大消毒、非洲猪瘟疫情监测等各项防控关键措施的落实,对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强化应急物资、疫苗、诊断试剂等储备,加强生猪移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各县(区)要公开检疫监督案件举报电话,及时核查案件线索。
(二)转变科技冬训方式
市、县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要改变传统的集中培训、观摩指导等现场服务方式,利用电话、视频、微信等不接触方式做好技术指导服务,防止人员聚集,切实做到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和疫情防控两不误。
五、做好农产品保供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要确保蔬菜、肉蛋奶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充分认识在疫情防控的紧要关头,做好“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的极端重要性,采取多种措施,做好设施农业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稳产保供工作,强化产销衔接,确保农产品及生产资料产销顺畅,同时做好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发布和防范工作,为疫情防控和全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提供坚实保障。
抚顺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fushun.gov.cn/fsnw/InfoDetail/?InfoID=afacf03f-ffd5-4be6-9f0c-4f49f6f616d3&CategoryNum=0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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