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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服务项目采购方案

时间:2021-07-15 来源:抚顺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部署,依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19〕409号)要求,抚顺市农业农村局对市级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抚顺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内容

对抚顺市所辖县区的耕地进行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将耕地按照污染程度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形成市本级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清单、划分土建、成果矢量数据库、划分面积汇总表等,确保划定结果和数据库能够通过省政府审核并录入到国家信息管理平台。

三、采购项目要求

(一)技术要求:本项目要求按照《关于印发〈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3号)和《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审核与报送规范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0〕173号)文件标准执行。应征单位应当能够提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及相关现场踏勘核实,编制有关清单、图件,提出分类管理具体措施建议等服务。

(二)经费预算:本项目总预算经费不超过20万元。

(三)时间要求: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成果划分,并通过农业农村部审核。

(四)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应征单位应当符合如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

(5)参加应征活动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应征单位应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招标内容相关的服务内容;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项目团队(含负责人)不少于2人,(除项目负责人以外)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任务的能力且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应征单位应当对如何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有足够认识和深入理解,对类别划分的技术路线与技术实现流程描述清晰,并有从事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等相关工作的成功案例。

4.应征单位应具有野外踏勘及室内工作必须的软硬件,包括但不限于GPS定位仪、地理信息系统及相关数据处理和制图软件。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

6.其它资格条件:

(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2)报名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3)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6)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四、采购项目评审方法及中标条件

(一)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办公室、计财科、法规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科教科组成议价询价小组,开展询价工作。

(二)报价组成:技术服务单位需将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服务和建立市本级专用工作站及附属设备等一切税金和费用都包含在报价清单中。

(三)中标条件:本项目由抚顺市农业农村局项目采购领导小组共同评审确定,技术能力强、性价比高的投标者优先。

五、其他事宜

有关单位请于2020年10月30日前,按上述内容中投资人资格和要求,将相关材料密封后送达到振兴大厦A座612房间。

联系人:潘诗晓联系电话:57500281

评标办法细则

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提供营业执照和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

投标报价

20分

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其它有效投标人报价得分按此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分;

关于评标基准价的说明:供应商报价中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低于成本或者不合理,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报价按无效投标报价处理。

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小微企业制造的,其投标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注: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

人员配备

20分

基本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项目组成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评分细则:

(1)项目负责人具有农业、土壤、环境类专业得10分,其他专业得6分。此项最高10分。

(2)项目组成员有地理信息系统专业的成员得6分,没有不得分。此项最高6分。

(3)项目成员高级职称每名1分,中级职称每名0.5分。此项最高4分。

项目团队:

(含负责人)5人及以上得8分,3-4人得5分,其他不得分。此项最高8分。

业绩

45分

(1)近三年,承担过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注: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项目合同业绩每有1项,得2分,最高得5分。

(2)近三年,通过评审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试点项目,每有1项,得2分,最高得30分。

(注:需提供专家评审意见或数据接收证明材料复印件)。

(3)近三年,承担过市级或省级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注: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项目合同业绩每有1项,得2分,最高得10分。

设备软件

5分

(1)具有GPS等定位仪的得2分。

(2)具有ArGIS等数据处理和制图软件的得3分。

需提供设备证明材料:自有的提供清晰的购置发票复印件,不得缩放,并加盖公章,租赁的提供租赁协议。否则本项不得分。

技术方案及服务承诺

10分

基本条件:提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方案,并承诺于2020年12月30日前提供类别划分技术报告和市级数据库,通过农业农村部质检。

评分细则:结合实际情况,对项目重点分析透彻、全面并采取技术保证措施,得10分;关键技术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比较有针对性,适用于本项目情形,考虑比较周密全面,得5分;对技术难点表达不准确或无表述,不得分。


原文链接:http://nyncj.fushun.gov.cn/fsnw/InfoDetail/?InfoID=83ee38fe-f9e7-43d8-be65-682d69d8ac66&CategoryNum=00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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