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钱塘江禁渔“钱江2号”执法行动
为确保我市禁渔工作顺利收官、汛期渔船停放安全,杜绝捕捞渔船提前开捕,根据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统一部署,6月30日夜,衢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联合开展钱塘江禁渔执法“钱江2号”行动。执法人员分两组沿衢江一路检查至金华交界处,重点检查江面是否存在非法捕捞行为,同时对衢江沿岸的8个主要渔船集中停靠点进行了检查。
据悉,3月1日钱塘江禁渔期开始以来,全市开展渔业执法行动270余次,劝停非法捕鱼、钓鱼人员300余人次,收缴非法设置的渔网2000余副张,收缴电捕工具12套、可视锚鱼杆三套,暂扣抛竿51支,办理涉渔行政案件40起,清理涉渔“三无”船只4艘,全市禁渔工作顺利开展。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政府加部门,建立健全禁渔管理机制。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都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禁渔工作。衢江区、龙游县由政府下发文件进行部署,成立由副区(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禁渔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市、区)负责辖区内禁渔河段的监督管理和宣传工作。
二是抓点加控面,严厉打击违法捕捞行为。市、县两级渔政执法机构都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每周开展不少于两次的禁渔期专项执法巡查。采用白天地毯式巡查加夜间重点巡查的方式,做到全市180公里禁渔河道全覆盖无死角。市队还不定期地整合县(市、区)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违反禁渔期制度的行为起到更强的威慑作用。
三是专管加群管,切实提高全民护渔意识。渔民协会自治。根据地域分布,由渔民协会将渔民分成若干片区,每个片区由一名理事负责,牵头做好片区内渔民的管理工作,渔民协会还积极组织力量,开展护渔巡查。组织志愿者监督。开化、常山等县充分利用民间志愿者力量,组建“民间河长”队伍,定期开展护渔巡查,建立巡逻反馈机制,实时将重大问题向责任河长和渔政部门反馈,配合渔政执法部门打击非法捕捞,清理违规网具。
原文链接:http://nyncj.qz.gov.cn/art/2021/7/1/art_1594253_589403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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