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扬工作的通知》(皖集体经济办函〔2021〕11号)精神,经县级推荐和市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现将我市拟推荐全省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14日至7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函、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公示电话:0558—5555303
来信地址: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楼1215室
附件:全省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
亳州市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4日
附件:
全省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人拟推荐对象名单
一、先进集体(6个)
亳州市谯城区农业农村局
亳州市谯城区十河镇大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涡阳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利辛县农业经营管理综合服务总站
蒙城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
蒙城县庄周街道九里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先进个人(8名)
亳州市委组织部 牛长青
亳州市农业农村局 赵海涛
亳州市谯城区农业农村局 刘宁宁
涡阳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夏冰
利辛县农业经营管理综合服务总站 冯峰
利辛县永兴镇永兴村党支部书记 李富国
蒙城县委组织部 葛永
蒙城县漆园街道办事处花园村党总支书记戴秀芳
原文链接:http://nyncj.bozhou.gov.cn/News/show/4925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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