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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督查支队执法车辆移动执法取证系统项目询价公告

时间:2021-07-15 来源:亳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亳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督查支队执法车辆移动执法取证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BZNYZF[2021]1号)

  

  

  

  

  询价文件

  

  

  

  

  

  

  

  

  采购人:亳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督查支队

  2021年6月15日

  

  

  

目 录

  

  第一章询价公告

  第二章询价采购函

  第三章评审办法

  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

  

  

  

  

  

  

  

  

  

  

  

  

  

  

第一章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亳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督查支队执法车辆移动执法取证系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亳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bo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关于于2021年6月21日(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ZNYZF[2021]1号

  2.项目名称:亳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督查支队执法车辆移动执法取证系统

  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5.2万元。

  5.最高限价:5.2万元。

  6.采购需求:亳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督查支队执法车辆移动执法取证系统采购项目为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

  7.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制造商或代理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1 年 6 月16日至 2021 年 6 月1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须仔细阅读“供应商资格要求”,谨慎参与

  2、获取地点:请登录亳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下载询文件。网址:(http://nyncj.bozhou.gov.cn/)。

  3.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4.询价文件售价:每标包人民币 0 元整。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 6 月21日9点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亳州市谯城区木兰路(原市工商局院内)亳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督查支队二楼204房间。

  3、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4、开标时间及地点同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二)询价公告发布媒介:本次询价公告在亳州市农业农村网站(http://nyncj.bozhou.gov.cn/)上发布。

  

  八、注意事项

  1.自报名截止时间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被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标包)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亳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督查支队

  地址: 亳州市谯城区木兰路(原市工商局院内)亳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督查支队二楼204房间

  联系人:陈战志

  电话:0558-5908806

  传真:0558-5908809

  

  2021年6月15日

  

  

  

  

第二章 询价采购函

  项目询价采购函

  (项目编号:BZNYZF[2021]1号)

  亳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督查支队以询价方式对本项目进行采购。现将询价须知

  说明如下:

  序号

  名称

  内容

  1

  采购方式

  询价

  2

  采购人

  名称:详见询价公告。

  地址:详见询价公告。

  联系人:详见询价公告。

  电话:详见询价公告。

  4

  项目名称

  详见询价公告。

  5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财政资金,已落实。

  6

  交货(供货)时间

  详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前附表。

  7

  交货地点

  详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前附表。

  8

  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询价公告。

  9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21年 6 月 18日前,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

  10

  采购人澄清的时间

  2021年6月19日,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将在亳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发布。所有供应商须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以纸质形式回复。

  11

  构成询价文件的其他材料

  采购人发出的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12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起 60 天。

  1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照询价文件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

  14

  报价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装订、密封和标记要求

  1、装订要求。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递交的纸质报价文件,装订成册。

  2、密封要求: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递交的纸质报价文件密封包装,并在包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标记要求(封套上载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标包 报价文件

  采购人名称:

  在 2021 年 6 月21日9时0分前不得开启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注:未按询价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15

  报价文件份数

  一正两副,均需胶装,密封

  16

  报价文件的递交要求

  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纸质报价文件的递交工作,否则,采购人将把迟交的报价文件原封退还。

  17

  是否退还报价文件

  否。

  18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询价公告。

  供应商有关人员参加开标会的要求: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

  有效身份证件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证,其他证明无效。

  19

  开标程序

  按询价文件规定的开标程序进行开标。

  20

  询价小组的组建

  询价小组构成:3人以上单数(含3人)。

  询价小组组建:按有关规定组建。

  21

  是否授权询价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1-3名。

  22

  成交结果公告媒介

  在亳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发布。

  23

  知识产权

  1.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 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 责任。

  2.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报价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 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询价文件,按询价文件中的要求制定报价文件;

  2、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采购人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成交供应商资格材料原件等相关资料进行核验;

  3、.供应商应依法行使自己的质疑、投诉权利。对于恶意质疑、投诉、弄虚作假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关于中小企业投标:①中小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

  ②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③根据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5、本项目异议(质疑)、投诉环节的授权委托人(代理人)须为投标时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代理人)

  

  

  相关要求

  一、开标

  (一)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人员(如要求)准时参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现场签字登记。

  注:本项目因目前防疫要求,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只需将纸质响应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开标室(响应供应商需保证纸质响应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寄送达开标室):

  邮寄地址:亳州市谯城区木兰路(原市工商局院内)亳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督查支队二楼204房间

  收件人:陈战志

  联系电话: 0558-5908806

  (二)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采购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报价文件的供应商名称,检查响应报价文件的密封状况;

  4..当众唱标,并记录在案;

  7.开标结束。

  (注:开标主持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适当调整开标程序。)

  (三)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或投标无效: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寄达)响应报价文件的;

  二、评审

  (一)根据有关规定开展评标活动,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询价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并对评标报告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

  (二)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应保持在场(开标现场)或在线状态,确保联系畅通,随时接受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澄清,未能按时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

  

  

  第三章评审办法

  评标程序:

  (一)资格性检查

  项目开标结束后,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作无效标处理。《资格审查表》如下:

  条款序号

  评标因素

  评审内容评审标准

  1

  营业执照

  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多证合一”证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投标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标后向采购人提供具体证明材料。

  3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符合询价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4

  供应商信用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

  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

  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结束后,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作无效投标处理。《符合性检查表》如下:

  条款序号

  评标因素

  评标标准

  1

  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符合询价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2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资格(投标授权委托书)

  符合询价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3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或有效“多证合一”证件一致

  4

  报价文件格式

  

  按规定格式填写,关键字迹清晰、可以辨认,并按询标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

  5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唯一

  6

  投标函

  符合询价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7

  承诺书

  符合询价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8

  报价文件的规格响应

  报价文件完全满足询价文件要求(审查《规格响应表(格式)》)

  9

  报价文件其他内容

  

  响应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包括技术、报价、交货时间、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措施等

  注:

  1、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若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将不能进入技术评审和商务(报价)评审。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相关证照、证明、证书、证件、合同等(非投标单位自身单独出具),原件的扫描件装入询价文件。

  2、按照询价文件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

  (三)评审办法。

  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1-3 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扣除,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序号

  情形

  

  价格扣除比例

  

  计算公式

  

  1

  供应商须为小型、微型 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6%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6%

  注: (1)中型企业不享受以上优惠;

  (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无法认定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不享受价格扣除。

  (4)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1.评审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

  (2)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

  2. 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 评审

  3.1 评审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

  (一)报价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的规定,对报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询价文件的规定,从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价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二)澄清有关问题。对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询价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询价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比较与评价。按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报价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按照投标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 1-3名成交候选人。

  (五)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询价小组根据全体询价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和询价记录以及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询价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下载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3.评审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5.评审结果和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6.询价小组的授标建议。

  (六) 保密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办法的确定,以及评审过程和结果。

  4.无效投标的情形

  报价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询价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注明投标产品品牌、型号,只简单写上“响应”、“符合”或“满足”等字样的;

  (4)投标报价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控制价)的;

  (5)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评审中,询价小组认定供应商的投标不符合评审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6)未按询价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完整以至影响报价文件评审且不符合询价文件错误修正条件的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

  (7)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在一份报价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替代方案的除外;

  (8)报价文件没有对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报价文件应与询价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9)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进行承诺的;

  (10)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备注:询价小组对其否决的投标,应附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并向供应商公布结果。

  6.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但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附则: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找外部得证据。

  

  

  

  

  

  

  

  

  

  

  

  

  

  

  

  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

  一、采购需求总体说明

  亳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督查支队执法车辆移动执法取证系统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货物名称:移动执法取证系统

  技术参数:

  1、包含 1 路 1080P TVI 云台一体机+4 路 1080P TVI 相机;

  2、具备 1T 硬盘;

  3、支持全网通(支持移动、联通、电信);

  4、云台分辨率为 1080P,30 倍光学变焦,IP66 防护等级;

  5、具备 7 寸 LED 显示屏,分辨率 800×480;

  6、手控器具备不少于 18 个按键,能够一键录像、回放录像、设置并能调取云台预置位等;

  7、★产品支持 2 盘位硬盘(2.5 寸硬盘)接入,可自动识别硬盘工作信息;

  8、★主机支持 5 路航空插头视频输入接口、1 路 VGA 接口、1 路 BNC 接口、7 路开关量输入、

  2 路开关量输出、1 路脉冲输入、2 个 USB 接口、1 个 RJ45 接口、2 个 RS232 接口、1 个 RS485

  接口、1 个 SD 卡槽;

  9、★产品需支持 VGA 及 CVBS 同源输出显示,可同时显示 4 路画面预览模式,通过预览界面

  软件控制按键,可直接进行图像参数设置、云台控制、声音控制、即时回放等操作;

  10、★具备 GPS、北斗定位功能,定位信息能在录像资料中保存;

  11、★产品需支持客户端与设备端进行实时双向语音对讲功能;

  12、★电源电压支持 DC8V~36V 范围正常工作;

  13、★支持 H.264/H.265 编码格式;

  14、★当视频信号丢失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响应时间≤5s;

  15、★支持模拟、HDTVI 模拟同轴两种信号方式接入;

  16、★通过同轴线缆,支持对前端同轴摄像机菜单调用及同轴球机的云台控制;

  17、★支持断电保护,具有延时断电功能;

  标★项为系统功能重点参数,投标人需提供公安部或第三方权威认证机构检测报告证明(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

  三、注意事项:

  1.以上清单中所列品牌(如有)均为参考品牌,不作为指定品牌,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其它品牌报价,但各投标单位必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所报产品品质、档次性能、技术参数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否则,其投标无效。

  2.如中标人不是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经销商,供货时提供与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经销商签定的合同和发票。如不能提供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标有 “★”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响应或优于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

  4.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5.对于“采购需求” 中要求提供(具有)的证书、检测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投标时不作要求,供货时交采购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能提供齐全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有关要求与本条内容不一致,则以本条内容为准。

  6.投标报价包括采购、运输、人工、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

  7.投标价若超出该项目预算金额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8.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一、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条款内容

  1

  交货期(交货时间):签定合同后,10 个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测

  试完成。并按照约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2

  交货地点:亳州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付款条件: 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100%,质保期一年(如厂家质保期或承诺质保期高于一年,以最高质保期为准)。

  二、合同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格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或其它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甲方”系指合同格式中所述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6)“乙方”系指合同格式中所述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

  (7)“项目现场”系指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指明的地点。

  (8)“天”指日历天数。

  2.技术规格

  3.1 交付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报价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以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如果有的话)相一致。

  3.2 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

  3.专利权

  4.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4.包装要求

  5.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

  5.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

  5.运输及到货地点

  7.1 乙方负责办理运输,直接送到项目现场,并承担运输和装卸费。

  8.付款

  8.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8.2 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乙方应把下列单据提交给甲方,甲方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付款:

  1. 发票;

  2. 装箱单;

  3. 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和数量证明书;

  4. 验收证书;

  8.3 甲方将按“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的付款计划安排付款。

  9.伴随服务

  9.1 除合同条款前附表中另有规定外,乙方应提交所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应包括相应的每一套设备和仪器的中文的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在合同生效后五十六(56)天内寄给甲方。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9.2 除合同条款前附表中另有具体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 货物的现场安装和启动监督;

  (2) 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

  (3) 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 在厂家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

  9.3 除合同条款前附表中另有规定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10.质量保证

  10.1 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用一流的工艺生产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后前附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10.2 根据当地商检局或有关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10.3 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二十八(28)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0.4 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二十八(28)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11 .检验

  11.1 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所需要的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

  11.2 货物运抵现场后,甲方可向质监部门或有关部门申请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

  11.3 甲方可自行组织验收,也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产品的到货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随机备件备品、装箱单、随机资料(质量检验合格证、竣工图纸)及包装等。

  12 .索赔

  12.1 甲方有权根据质检部门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2.2 在合同第 10 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差异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第 10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2.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二十八(28)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二十八(28)天内或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本合同第 12.2 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并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将从议付货款或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13 .乙方履约延误

  13.1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3.2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或违约终止合同。

  13.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4 .误期赔偿

  14.1 除合同第 15 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误期货物或服务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7)天计算,不足七(7)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5 .不可抗力

  15.1 尽管有合同条款第 13 条、14 条和 19 条的规定,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5.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

  15.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超过一百二十六(126)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6 .税费及保险

  16.1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负担。所有有关货物运抵项目现场之前发生的保险均应由乙方负担。

  18 .争端的解决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二十八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进行裁判。

  19 .违约终止合同

  19.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

  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3)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21.转让和分包

  21.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1.2 如投标书中没有明确分包合同,在本合同签约前,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无论原投标书或后来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3.合同生效

  23.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金后生效。

  24.合同份数

  24.1 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乙方各执 1 份。

  三、 合同格式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以下简称“见证方”)

  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2)询价文件及附属资料;

  (3)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和补充承诺;

  (4)中标通知书。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货物及数量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及数量详见“附件”。

  4.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分项价格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5.付款条件

  本合同货物的付款条件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有明确规定。

  6.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本合同货物的交付时间和交货地点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有明确规定。

  7.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 1 份。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违约与处罚:

  ①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办理财政支付手续,每拖延 1 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但由于财政资金拨款不到位而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乙方延误工期的理由。

  ②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服务,每拖延 1 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

  ③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或经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

  ④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服务,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

  ⑤乙方工期延误超过 3天,视同乙方未能交付货物\服务。乙方未能交付货物\服务,则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

  ⑥ 系统经验收仍不合格,或者乙方未能交货\服务,除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

  单方面解除合同。

  ⑦以上违约金最高数额均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5 %。

  9.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经双方及见证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甲方公章) 乙方(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见证方(单位公章):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

  项目

  (项目编号: BZNYZF【2021】1号)

  

  

  

  

  

  报价文件

  

  

  

  

  

  

  

  

  供应商: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格式)

  

  1.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项目名称及编号(如为划分标包项目注明标包号)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遵照询价文件(含补充文件)的要求承担本询价项目的实施,向甲方提供所需的货物和服务。

  2.我方同意接受询价文件中投标有效期的相关规定。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向贵中心递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投标书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贵中心退还该投标保证金的权力。

  5.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我方提供的此项目所有证件的扫描件与原件相符,是真实、合法、有效的,提供的综合业绩资料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证件或虚假陈述,我方愿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法律后果。

  7.我方完全理解贵中心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联系电话(传真):

  

  

  

  年 月 日

  

  

  

  

  二、报价一览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

  

  人民币大写(元):

  人民币小写(元):

  交货期(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备注

  

  

  

  注:1.表中投标报价即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或者表中某一标包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报价包括采购、运输、人工、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

  2.投标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最后一位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进行填写。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

  

  


  

  三、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招标项目编号: 标包号(如为整包发标项目可不填):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品牌及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交货(供

  货)期

  

  1

  

  

  

  

  

  

  

  2

  

  

  

  

  

  

  3

  

  

  

  

  

  

  „

  

  

  

  

  

  

  

  

  

  

  

  

  

  合计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合计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合计总价。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

  3.上述单价为综合单价,应包含一切税费。

  4.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5.表格不够可以自行加页;具体配置请供应商填写完全,没有填写完全的则按无此配置评标。

  四、规格响应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标包号(如为整包发标项目可不填):

  

  序号

  货物名称

  询价文件要求部分

  报价文件响应部分

  响应情况

  

  

  技术参数

  数量

  技术参数

  数量

  1

  

  

  

  

  

  

  2

  

  

  

  

  

  

  3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注:1.本表填写时,应据实填写。

  2.如果不提供规格响应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

  3.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五、货物服务技术方案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六、供应商关于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方面的承诺

  如:产品质量、保修范围、保修期长短及服务、保修期满后的服务等。供应商须提供盖单位公章的产品质量承诺和售后服务承诺。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七、资格证明及有关材料

  1.营业执照

  2.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后)

  6.投标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格式附后)

  7.承诺书(格式附后)

  8.联合体协议书(格式附后)

  9.其他资格要求(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

  

  

  

  

  

  

  

  

  

  

  

  

  

  

  

  

  

  

  

  

  

  

  

  

  

  格式 1:

  

  

  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

  

  

  

  

  

  

  

  

  

  

  

  

  

  

  

  

  

  

  

  

  

  

  

  

  

  

  

  

  

  

  

  

  

  

  

  

  

  

  

  

  格式 2: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亳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督查支队:

  关于贵方 年 月 日发布关于“XXX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公告,我方愿意参加投标,并已清楚谈判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见附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如我方中标 ,我方愿意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向本项目采购人提供符合询价公告要求的(二)、(四)、(六)项具体证明材料供采购人核验。如采购人发现我方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可取消我方中标资格,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方承担。

  

  

  

  

  

  

  

  特此声明!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 3:

  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一、服务于本项目的专业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购入时间

  价值

  数量

  产地

  备注

  

  

  

  

  

  

  

  

  

  

  

  

  

  

  

  

  

  

  

  

  

  

  

  二、服务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类别

  姓名

  职务

  职称

  手机号

  证件

  

  

  

  

  

  名称

  号码

  管

  理

  人

  员

  

  

  

  

  

  

  

  

  

  

  

  

  

  

  

  

  

  

  

  

  

  

  

  

  技

  术

  人

  员

  

  

  

  

  

  

  

  

  

  

  

  

  

  

  

  

  

  

  

  

  

  

  

  

  其他

  

  

  

  

  

  

  

  

  

  

  

  

  

  

  

  

  注:关于项目人员职称:招标文件如对相关人员职称有要求的,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 4:

  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我单位近三年(从 年 月至 年 月)无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 5(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 名:性别:

  年 龄: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格式 5(2):

  投标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1(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如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则不需要授权委托书。

  

  格式 6:

  承诺书(格式)

  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完全接受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提交的所有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真实、合法、有效,对他人的知识产权不构成侵权。如因材料弄虚作假,或导致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或给采购方的使用带来严重影响,造成经济损失,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二、在投标过程中,无围标、串标、出借资质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本项目授权委托人为我公司正式工作人员。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我公司无被限制投标的记录(有效期内)。

  四、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我公司未被人民法院及相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如被确定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保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履约。

  六、依法行使自己的质疑、投诉权利,提供的质疑、投诉证明材料来源合法,不存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投诉等行为。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之一,或存在其他虚假、违法违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并自愿放弃索要投标(履约)保证金的权利,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日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如果中小企业的,则适用此表,否则不适用)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 )行业(请填写所在行业)(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行业(请填写所在行业)(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 XXX 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行业(请填写所在行业)(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果中小企业的,则适用此表,否则不适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且本单位参加 (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十、其他资料

  

  

  

  

  


原文链接:http://nyncj.bozhou.gov.cn/News/show/4879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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