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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加大对中小微农业企业复工复产信贷支持力度的通知

时间:2021-07-15 来源:蚌埠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各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2月28日农业农村部进一步推动加大对中小微农业企业复工复产信贷支持力度全国视频会和《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加大对中小微农业企业复工复产信贷支持力度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有关决策部署,切实推动加大对中小微农业企业复工复产的信贷支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政策精神。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影响,2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措施。一是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贷款本金,给予临时性延期偿还安排,付息可延期到6月30日,并免收罚息。二是增加再贷款、再贴现额度5000亿元,其中,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分别为1000亿元、3000亿元,再贴现额度1000亿元。同时,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至2.5%。三是2020年6月底前,对地方法人银行新发放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50个基点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允许等额申请再贷款资金。鼓励引导全国性商业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努力使小微贷款利率比上年有明显下降。国有大型银行上半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速要力争不低于30%。四是政策性银行将增加3500亿元专项信贷额度,以优惠利率向民营、中小微企业发放。

请各市农业农村局及时将相关政策,通过门户网站、电话、短信、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向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区域内中小微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进行宣传,引导准确把握政策精神、深入理解政策要求、熟悉业务操作流程,用足用好各项优惠政策。

二、切实做好银企对接。请各市农业农村部门抓紧全面梳理本地区农产品保鲜储藏、初加工、养猪养鸡、奶业、饲料、种畜禽及种子(苗)、水产苗种、屠宰、“菜篮子”产品、农机相关企业,以及农村双创主体等贷款需求,尤其是带动农户的流动资金需求,形成一批需要重点支持的农业经营主体名单。及时上报汇总,由我厅统一与人民银行合肥支行政策对接和信息沟通,向政策性银行、国有大行省分行等其他商业银行机构系统提供需求信息。同时,请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同步加强与当地农商行、农信社等地方法人及相关金融机构衔接,推动落实好优惠再贷款政策和中小微企业延期还本付息政策,促进资金精准快速投放。

请各市农业农村局立即部署落实名单推荐工作,并于3月5日前将市辖范围的有融资需求的中小微农业经营主体推荐名单表报送至我厅计划财务处。

三、强化协调服务保障。请各市农业农村部门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强化协调服务保障,密切跟踪信贷政策落实情况。按照农业农村部一周一报的工作要求,请务必于每周四(第一次上报时间为3月12日,以后类推)16:00前将市推荐的经营主体贷款落实进度情况(包括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建议等)报我厅计划财务处(以电子邮件方式)。广德市、宿松县分别由宣城市、安庆市统一上报。

联系人:姚云飞;电话:0551-62666839;邮箱: cpayyf@126.comahnwcwc@163.com

附件:市推荐中小微农业经营主体信贷支持统计表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3月3日

附件

市推荐中小微农业经营主体信贷支持统计表

序号

行业类别

主体全称

注册地址

融资需求(万元)

贷款用途

联系人

手机号码

拟对接金融机构

授信额度(万元)

已贷款度(万元)

备注

1

农产品保鲜储藏

2

...

3

农产品初加工

4

...

5

农村双创主体

6

...

7

养猪养鸡

8

...

9

奶业

10

...

11

饲料

12

...

13

种畜禽、水产、

种子(苗)

14

...

15

屠宰

16

...

17

“菜篮子”产品

18

...

19

农机

20

...

21

其他

22

...

23

统计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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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既是推荐名单表也是信贷落实调度表



原文链接:http://nyncj.bengbu.gov.cn/xxfw/hnzc/54932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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