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淮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和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和《淮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淮南市2020-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淮南市农业农村局采用综合评分方式进行评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参加。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1年淮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和监督抽检服务采购
2、项目单位:淮南市农业农村局
3、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采购预算:29万元以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拥有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
3、能够满足本项目监测参数需求,相应参数检验检测能力应在CMA和CATL证书附表和增项范围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近三年(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至少具有一项相关业绩。(提供相关协议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响应文件获取、递交及综合评审程序
1、响应文件提交时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即2021年7月12日至7月20日。响应文件可邮寄或直接送至淮南市农业农村局质监科,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2、响应文件备齐后装入密封袋内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印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
3、评审程序
(1)供应商资格审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应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认定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照盖章复印件。非本机构法定代表人递交响应文件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2)响应文件有效性审查:评审小组对照采购需求响应情况、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要求逐项审查,确定有效响应文件,并编写《评审报告》;
(3)确定成交供应商: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且通过评审小组综合评审打分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5、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淮南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淮南市山南新区政务中心A座229室
联系人:佟庆
电 话:0554-5361229
监督电话: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554-5361247
附件:2021年淮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和监督抽检采购项目.doc
2021年7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huainan.gov.cn/xwzx/tzgg/5515775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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