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淮南市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竣工验收第三方服务询价公告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农建〔2019〕153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规定的通知》(皖农建〔2019〕155号),对我市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市级验收,现将需求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1、项目名称:淮南市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方验收服务。
2、服务内容:对全市6个县区2020年度建设任务16万亩共24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市级竣工验收,其中寿县10.5万亩共15个项目,凤台县2万亩共3个项目,潘集区1万亩共1个项目,谢家集区1万亩共2个项目,大通区0.5万亩共1个项目,田家庵区1万亩共2个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验收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验收结论、存在问题整改意见和建议、其他需说明的问题等(具体见附件1)。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具有相关验收能力(拥有规划设计资质含水利专业、测绘资质等)的独立法人单位;或2019年来有过高标准农田验收工作业绩的(需提供对应的业绩合同,时间以提供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法人单位。
3、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在经营、执业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严重违规记录。
4、遵守职业道德,对执业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及其他秘密事项予以保密。
5、投标单位中标后要成立一个专门的项目验收组,验收组组长由市农业农村部门人员担任,验收组人员为7人(含)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专家须具有水利或农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水利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等执业资格,或者从事相关工作10年以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名单记录。
三、报价须知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结束。验收单位报价为开展本项目验收工作的一切费用(含验收期间自身的交通费、食宿费、差旅费和评价劳务费等)。
2、对本项目有意愿的单位,请根据具体审计标的,以密封形式在2021年7月2日10:00前,将报价函送达,即表示认可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验收单位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局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报名3家及以上有效投标人参与投标方可开标。投标函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按规定地址送淮南市政务中心A座242室。未按规定时间送达视同放弃竞标。联系人:管先生,电话:18055451020。
3、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通过对报名单位的资质、业绩及报价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择优质企业作为成交机构,招标控制价为不超过16万元。
4、中标机构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工作程序
按以下程序参加比选:
1、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提交修编服务的报价函;
2、评标小组进行资质、业绩、报价综合审核;
3、工作人员汇总比选结果;
4、监察人员全程监督比选过程,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附件:
1 、淮南市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服务需求.docx
2 、淮南市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价函.docx
淮南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huainan.gov.cn/xwzx/tzgg/5515744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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