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望区加强垂钓管理 保护水生生物
为抓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捕各项工作,切实保护博望区水域生态环境,博望区将垂钓行为监管纳入禁捕日常管理范畴,开展“专群”结合的巡查和检查,加强垂钓管理。
一、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在姑溪河、运粮河分间距沿河(湖)设置“禁止垂钓”警示牌30余块的基础上,开展《渔业法》及禁捕政策宣传,发放《致禁捕区周边市民朋友一封信》1000余份,在禁捕水域、城市主次干道、公共广场等场所,运用横幅、标语、车载广播向群众宣传《长江保护法》《渔业法》法律政策,切实提升群众守法和水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二、规范渔具市场销售行为。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次开展专项检查,共出动35人次,对辖区内22家渔具店进行不定期检查,主要检查经营户有无违禁渔具销售等相关事项。同时,积极做好禁捕政策宣传,告知经营户要做好渔具销售台账备查,严格遵守“十年禁渔”有关规定,不采购和销售违禁渔具。
三、加强天然水域垂钓管理。坚持标本兼治,紧盯重点水域和关键环节,多举措整治垂钓行为。护渔员加强巡护和监督制止非法垂钓行为。6月份,联合博望公安分局开展禁捕巡查共出动车辆6车次,执法人员28人次,规范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垂钓行为,严厉打击生产性、经营性垂钓,对违法违规的垂钓和经营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下一步,博望区将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违法垂钓的打击,持续开展垂钓日常巡查,联合博望公安分局不定期开展加强垂钓行为整治行动,形成禁捕退捕常态长效机制。
原文链接:http://nyncj.mas.gov.cn/nyyw/xqdt/20009487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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