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安庆市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竣工验收第三方服务询价公告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农建〔2019〕153号 )和《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规定的通知》(皖农建〔2019〕155号),对我市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市级竣工验收,现将需求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对全市8个县(市、区)2020年度28.8万亩46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市级竣工验收。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验收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验收结论、存在问题整改意见和建议、其他需说明的问题等。(具体见附件1)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具有相关验收能力(工程监理、或规划设计、或水利工程、或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等)的独立法人单位,或2019年来有过高标准农田验收工作业绩的(需提供对应的业绩合同,时间以提供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法人单位。
3、不得与所验收的项目建设各方主体存在利害关系,不得参与本市辖区内2020年高标项目县级自验工作。
4、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在经营、执业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严重违规记录。
5、遵守职业道德,对执业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及其他秘密事项予以保密。
6、投标单位中标后要成立一个专门的项目验收组,由相应的专家任项目负责人,验收组中专家不少于3人。专家由具有水利、工程建造、财会或农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从事相关工作10年以上人员组成。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名单记录。
三、报价须知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结束。验收单位报价含自身的交通费、食宿费、差旅费和评价劳务费。
2、参加投标的验收单位,所有报价文件密封包装须在2021年7月12日14:30前送至安庆市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三楼D区3006室安庆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办公室。报价函送达即表示认可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逾期不再受理。否则,该验收单位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局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联系人:范暕珩,联系电话:5701931 19856394930,监督电话:5701926。
3、在符合采购需求、资质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将以有效报价最低者为最终中标单位。该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该项目最高控制价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4、中标机构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工作程序
按以下程序参加比选:
1、在规定时间提交服务的报价函;
2、工作人员规定时间内,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合格性审查,评审合格的进入价格评审环节;
3、工作人员汇总比选结果;
4、监察人员全程监督比选过程,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2、报价函.docx
安庆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5日
原文链接:http://nync.anqing.gov.cn/xxfb/tzgg/20010266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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