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出台实施意见推动山核桃产业健康发展
近日,歙县出台《歙县山核桃产业生态治理实施意见》,因地制宜推进全县山核桃产业健康发展。
《意见》明确了山核桃产业生态治理目标:按照“巩固提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打造品牌、三产融合”的要求,深入推进“生态治理、安全采收、主体培育、科技创新、质量品牌”建设,全面提升山核桃规模化生产、生态化经营、标准化管理和品牌化营销水平。到2025年底,全县山核桃面积稳定在13万亩左右,年产量稳定在4000吨左右,实现山核桃全产业链产值8亿元。
《意见》指出,重点培育龙头企业、村级股份经济组织、家庭林(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以“龙头企业+村级股份经济组织+基地+农户”模式,建设山核桃生态经营标准化示范基地,打造百亩以上生态经营标准化示范基地10个;逐步推进山核桃加工业发展,提高加工水平和产品质量,扶优扶强加工销售龙头企业2家以上;实施品牌战略,鼓励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创特色、创品牌,开展“绿色(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认证,稳步促进歙县山核桃产业生态经营管理升级,争创国家、省级品牌,进一步树立歙县山核桃特色产业形象。
《意见》结合歙县实际,对在山核桃生态治理、安全采收、主体培育、科技创新、品牌建设等五大方面提出了扶持政策;对山核桃产业生态治理相关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监管、组织验收、项目管理、资金拨付等作出了规定。
为确保全县山核桃产业生态治理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意见》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加大政策扶持,加强科技支撑,加强治理监管,加大宣传力度等六方面的保障措施。
原文链接:http://nync.huangshan.gov.cn/qxdt/89058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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