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和高新区农林水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处(站)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和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部署,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按照《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通知》(闽农法函〔2021〕21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我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任务及分工
要按照《通知》确定各事项抽查数量,分别由市、县二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检查对象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抽查对象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农业农村部门抽取的检查对象名单,统筹结合《2021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对违反规定发布农药、兽药、饲料等广告及其他违法经营行为,配合开展抽查检查。具体实施要求详见附件的2021年度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安排表。各事项任务分工如下:
(一)农药事项。农药生产监督检查、农药经营监督检查2项,由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处牵头,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共同负责。
联系人:郭 颖,联系电话:0591-83324923
(二)肥料事项。肥料监督检查由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处牵头,市农田建设与土壤肥料技术站、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共同负责。
联系人:詹 鸿,联系电话:0591-83811815
(三)种子事项。农作物种子监督检查由市农业农村局种业管理处牵头,市种子服务站共同负责。
联系人:于航亭,联系电话:0591-83897103
(四)兽药事项。兽药监督检查由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处牵头,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共同负责。
联系人:于学荣,联系电话:0591-83963719
(五)饲料事项。饲料、饲料添加剂抽查由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处负责。
联系人:吴文锋,联系电话:0591-83339361
(六)转基因事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检查由市农业农村局科教处负责。
联系人:林 静,联系电话:0591-83811820
(七)种畜禽事项。种畜禽质量监督检查由市农业农村局种业管理处负责。
联系人:于航亭,联系电话:0591-83897103
(八)涉及广告事项。违反规定发布农药、兽药、饲料等广告的监督检查由市市场监管局广告处负责。
联系人:张军,联系电话:0591-22032050
(九)协调工作对接联系方式
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林子琼,联系电话:0591-83337597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林腾浩,联系电话:0591-22032077
二、抽查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抽查方法。农业农村部门全面运用农业云131—“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开展联合抽查,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从系统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农业农村部门提供含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主体名单,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参与联合检查,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福建福州)录入并归集到企业名下,同时在市政府网站和本部门网站进行公示。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可根据需要在检查对象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调执法检查人员参与检查。
(二)时间安排。联合抽查工作从6月开始至10月结束。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尽快确定检查对象,选派检查人员,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安排具体检查时间,按序时进度开展检查,确保在10月前完成实地抽查检查、结果公开公示、问题移交处理、资料整理归档、工作情况总结等各项工作。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和高新区农林水局的各事项责任单位应于10月15日前将本地区联合抽查工作总结材料分别报送对口的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责任单位汇总后于10月20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法规处和对口的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法规处于10月25日前综合形成全市工作总结报送市市场监管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的意见》(闽政〔2019〕6号)和《福州市“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联合监管办〔2020〕4号)精神,及时动态调整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要对照《通知》确定的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细化检查内容、检查时间,切实把“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二)坚持依法依规,规范抽查流程。要按照《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福建省地方标准《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统一规范抽查流程,公开公正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执法人员。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要求,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抽查结果由联合检查人员及时录入农业云131—“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并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福建福州)、市政府网站及本部门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要做好后续处理和总结完善。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理;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做好检查资料移交、整理、归档等工作。要认真总结“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开展情况,提炼工作经验,推进联合抽查常态化、制度化。
(三)统筹协调配合,强化工作保障。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发挥发起部门的牵头作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沟通联络,协调配合,统筹时间、合理安排,开展好所主管行业(领域)的“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主动配合,及时指派检查人员参与检查,指导并反馈抽查检查及结果公示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各责任单位,要积极主动,加强“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库”建设,明确跨部门联合抽查数量、比例,时间、区域、抽查要点和标准,并做好对下级业务指导和工作督促,推动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落到实处。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 5 月 6 日
原文链接:http://nyj.fuzhou.gov.cn/zz/xxgk/zwgk/xzql/202105/t20210512_4097026.htm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