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漳人大办〔2021〕16号)要求,我局对2017年以来制定的1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查,经清查有4件规范性文件明显过时,与当前形势不相适应。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将以下4件规范性文件于2021年6月30日废止:
1.《关于做好“漳州市十大最美乡村游”规范建设提升乡村旅游服务水平的通知》(漳农综〔2017〕23号)
2.《漳州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漳农综〔2017〕35号)
3.《漳州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农村沼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漳农综〔2018〕58号)
4.《漳州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漳农综〔2018〕60号)
特此公告。
漳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zhangzhou.gov.cn/cms/html/zzsnyj/2021-05-26/10808661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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