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区农业农村局向不文明养犬行为说“不”
为大力推进社会治理和文明城市建设,进一步规范市民养犬行为,做到依法养犬、文明养犬,7月10日,东湖区农业农村局联合东湖区城管执法大队、东湖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公园街办开展向不文明养犬行为说“不”宣传活动。
本次宣传活动采取“定点+流动”宣传的方式进行。在佑民寺门口,工作人员设置宣传点向群众介绍《南昌市养犬管理条例》内容,面对面讲解文明养犬、养犬办证、禁养犬类等注意事项,并向市民发放《文明养犬》宣传单,宣传文明养犬主要内容、规范养犬知识及不文明养犬处罚措施,切实增强广大市民依规养犬的社会责任意识。在八一公园,工作人员进行文明养犬的流动宣传,对违规遛犬、犬只随地便溺等行为进行制止,对其饲养人进行劝导,提醒其外出遛狗时为爱犬戴上嘴套、系好狗绳,及时清理犬只粪便并定期为犬只注射狂犬苗、进行健康检查。
本次宣传活动累计发放《致广大养犬居民朋友的一封信》宣传单150余份,《南昌市养犬管理条例》200余本。
(东湖区农业农村局)
原文链接:http://nyj.nc.gov.cn/ncnyj/xqdt/202107/31153d6744c3406ca202eda1fffac3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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