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2021-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遴选项目公告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指南的通知》(鲁财金【2021】13号)、《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省级遴选结果公示》和《临沂市2021-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遴选方案》的规定,临沂市财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临沂市12个区县:兰山区、罗庄区(含高新区)、河东区、沂南县、费县、莒南县、郯城县、平邑县、沂水县、兰陵县、临沭县、蒙阴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进行遴选,邀请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参与本次公开遴选。具体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临沂市财政局、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临沂市农业农村局、临沂市林业局
联系人:刘科长;联系方式:0539-8113033
二、遴选代理机构:临沂市财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项经理;联系方式:0539-8052260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临沂市2021-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遴选项目
项目编号:CXLXT2021-09
四、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 采购内容 | 参选机构资格要求 | 标段划分 |
A1 | 兰山区政策性农业保险 | 1.参与本项目的承保机构省级分公司必须在已公布确认的山东省省级遴选名单之内; 2.经营条件符合农业保险监管部门要求的农业保险经营条件,符合国务院《农业保险条例》、财政部门及银保监部门相关监管规定; 3.具备完善的基层服务网络,在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县级区域内设有分支机构; 4.各县级分支机构仅可参与所在县区域范围内的遴选,不得跨县区参与遴选; 5.市级中心支公司所驻区(县)未设立县级分支机构的,市级中心支公司可视同县级分支机构参与遴选; 6.不接受保险机构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遴选; 7.同一遴选县区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承保机构,不得参加同一遴选项目; 8.在遴选县区承保机构因农业保险业务违法违规在财政部门或监管部门处罚期内的,以及因农业保险绩效考评取消财政补贴资格期内的,不具备参与本区域遴选的资格。 | 3 |
A2 | 罗庄区(含高新区) 政策性农业保险 | 2 | |
A3 | 河东区政策性农业保险 | 3 | |
A4 | 沂南县政策性农业保险 | 4 | |
A5 | 费县政策性农业保险 | 4 | |
A6 | 莒南县政策性农业保险 | 3 | |
A7 | 郯城县政策性农业保险 | 4 | |
A8 | 平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 | 4 | |
A9 | 沂水县政策性农业保险 | 3 | |
A10 | 兰陵县政策性农业保险 | 5 | |
A11 | 临沭县政策性农业保险 | 4 | |
A12 | 蒙阴县政策性农业保险 | 3 |
原文链接:http://nyj.linyi.gov.cn/info/1036/2866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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