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宣传活动
202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正式施行。为做好《乡村振兴促进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市农服中心创新宣传形式,结合“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调研,深入基层开展宣传活动。
6月1日,中心调研组深入东阿县牛角店镇店子新村、陈集镇陈集新村、茌平区菜屯镇凤凰新村,就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开展调研,同时通过散发材料、接受现场咨询等方式,向村干部、合作社成员宣传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法律知识,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对《乡村振兴促进法》的知晓度,营造了学习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浓厚氛围。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是我国第一部以“乡村振兴”命名的综合性法律,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法律保障。通过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乡村振兴促进法》为指引,依法推进乡村特色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持之以恒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原文链接:http://nyncj.liaocheng.gov.cn/xwzx_12480/xczx/202106/t20210602_36192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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