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水稻机收减损工作的提示
各有关市、州、县(区)农机化主管部门:
从7月中下旬开始,我省水稻主产区将渐次进入早稻、中稻和晚稻集中收获期。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粮食作物机收减损工作视频会议、全国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推进视频会议、2021年早稻机收减损工作视频会议的有关部署,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加强“双抢”期间早稻机收减损工作的通知》(农机科〔2021〕65号)要求,现就抓好我省水稻机收减损工作提示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毫不松懈抓好粮食生产和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减损就是增产”意识,按照农业农村部 “一个一个品种、一个一个区域、一个一个季节、一个一个环节”抓紧粮食生产的工作要求,将水稻机收减损作为全年农机化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组织动员,增强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干部和广大农机手、种粮农户节粮减损的责任感荣誉感,落实落细农机管理服务措施,全方位提升水稻机收质量,为全年粮食稳产增产贡献机械化力量。
二、目标任务
各水稻生产主产县(市、区)在水稻收获期间,以水稻机收、产地烘干为重点,务实高效开展宣传动员、机手培训、机具调度、服务保障和应急处置等工作,充分发挥农机服务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确保水稻收获市场秩序稳、推进速度快、机收质量高,进一步降低稻谷产后损失,努力实现颗粒归仓。
三、主要措施
(一)抓好机具组织调度。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加强机收服务供需调查对接,抢前抓早做好机具检修、易损件更换等准备工作,协调农机产销企业和维修网点及时供货备件,优化售后服务,确保各区域水稻联合收割机投入充足、机具状态良好。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导向作用,最大限度满足水稻产区履带式谷物收割机、粮食烘干机等重点机具的补贴资金需求,千方百计增加相关机具有效供给。
(二)抓好灾害天气有效应对。各地要密切关注水稻收获期间气候变化,及时研判会商灾害天气对机收进展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洪涝降雨导致农田积水、作物因灾倒伏、机具供给局部紧张等紧急情况,制定农机化防灾救灾应急预案,补齐应急救灾能力短板。根据灾情,加强与周边县市和农机产销企业的联系,协调增加适用机具支援抢收。提早摸清烘干机械保有量及其分布情况,协调就近匹配烘干用机需求,保障已收稻谷安全入仓,减少霉变等产后损失。提前做好排涝机具维护检修,确保能够及时投入使用,迅速排出农田积水,不误农时。
(三)抓好技术培训指导。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加强与科教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利用高素质农民培训等项目,重点对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开展水稻机收减损专题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水稻机械化收获减损技术指导意见》,引导农户和机手因地制宜选择收获时机、合适机具和机收方式,千方百计提高收获质量、减少机收损失。督促农机产销企业和农机合作社等带头做好机手培训,特别要强化新机手田间操作实训,切实提高规范作业能力。积极发挥农机推广骨干和农机化生产一线“土专家”的专业技术特长,巡回开展机具维修保养、减损技能、安全生产等技术指导,帮助机手校正机具参数,降低收获损失。强化农机安全生产指导,严防发生损害农民和机手利益事件,以及违反安全要求行为等情况。
(四)抓好减损技能大比武。各地要广泛开展机收减损大宣传、大培训、大比武活动,通过短视频、明白纸、微信群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贯农机作业质量标准、机收减损技能、机收减损典型案例等,引导广大机手和农户牢固树立“减损就是增产”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收获减损的浓厚氛围。各水稻生产主产县(市、区)要开展以“精细高效、提质减损”为主题的水稻机收减损大比武活动,以赛促训、以赛提技,激发广大机手节粮减损的荣誉感和使命感。比武活动要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按照自愿报名、就地就近、自备机具、自定地块的原则进行,不得干扰正常收获秩序、不得增加机手负担。比武现场机收损失测定可参照《水稻联合收割机收获损失率测定方法》(见附件),结合实际采用简便易行的方式进行。
(五)抓好作业质量督促检查。水稻收获期间,部省将派工作组赴水稻主产县(市、区)生产一线督促指导机收减损工作措施落实,推动各地同步开展巡视督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各地要加强作业质量监管,向社会公布机收质量监督电话,鼓励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合力促进操作规程和减损措施落到实处。省农业农村厅委托省农机鉴定站在部分县(市、区)开展水稻联合收割机质量调查工作,并重点强化收获损失率评价,督促企业改进产品性能。
(六)抓好进度调度和效果评估。各地要按照《农机化生产信息报送制度》的要求,做好水稻机收进度报送工作,及时会商解决困难问题。水稻生产主产县(市、区)要提早组织有关技术力量和第三方专家,到机收一线采取随机选取田块、随机选取位置等方式,开展机收损失实地抽查;要及时总结、据实评估机收减损工作成效,为今后推进粮食作物机收减损提供参考。请各地以市州为单位于8月5日、9月20日、11月10日前分别将早稻、中稻和晚稻机收减损情况报至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管理处。
原文链接:http://nyj.jingzhou.gov.cn/ywbk/njh/202107/t20210713_6182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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