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安全感达98.19%!湖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历时三年圆满收官
2018年1月,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响。
三年来,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压实责任、强化统筹,依法严惩、标本兼治,坚决有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5月8日,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在汉召开。省委书记应勇作出批示,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及受到通报表扬的先进单位表示热烈祝贺,向奋战在扫黑除恶一线的工作者致以亲切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
应勇指出,3年来,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压实责任、强化统筹,依法严惩、标本兼治,坚决有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巩固深化专项斗争成果,坚持抓源治本、打早打小,完善制度机制,强化日常监管,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要以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锻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湖北、平安湖北,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王艳玲出席会议并讲话。她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党中央和省委坚强领导下,巩固深化专项斗争成果,建立健全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的组织领导机制、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机制、打早打小的依法惩处机制、精准有效的督导督办机制、智能公开的举报奖励机制和激励约束的考核评价机制,开启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新篇章。
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徐文海主持会议并讲话。省法院院长游劝荣、省检察院检察长王守安出席会议。会议宣读了《关于表彰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和《关于通报表扬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的决定》,与会领导为获奖代表颁奖。5名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代表作了发言。
群众安全感达到98.19%
“三年来,我带领刑侦大队全体民警,辗转全国几十个城市,调查取证几千人,收集证据材料几百本,先后侦破4个涉黑组织、一个涉恶犯罪集团。”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参与数起中央督办黑恶案件的办案过程,也见证了全省检察干警勇挑重担、全力以赴的强大战斗力。”
“在审理陈某某等人涉黑案时,由于连续数月高强度工作,我两次晕倒在办公室。由于长期伏案,加上高频率的加班,我落下严重的颈椎病。但作为一名法官,我无怨无悔……”
5月8日,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上,5名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代表的发言,一次次赢得热烈掌声。
1000多个日日夜夜,在党中央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政法干警全力以赴,持续打好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湖北战役”,取得丰硕战果,向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答卷。
全省共打掉涉黑组织206个、涉恶犯罪集团255个。仅打击长江流域黑恶势力非法采砂专项行动,我省就摧毁了武汉刘洋、荆州郑国平、黄冈舒振东等涉黑组织,省内规模性非法采砂基本绝迹。
通过专项斗争,我省攻克一批长期悬而未破的陈年积案和重大刑事案件,全面整治治安乱点,全省城乡社会治安环境显著改善。
“打伞破网”,有效净化了一些地方的政治和社会生态,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社会生态进一步形成。
全面夯实基层基础,我省基层组织建设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持续开展行业乱象专项整治,推进落实“一案一整改”,全省共制发“三书一函”3559件,已整改完成3394件,整改率95.36%。有力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明显加强,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2020年,全省群众安全感达到98.19%,“两代表一委员”对扫黑除恶成效肯定率达96.85%。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正确决策、周密部署,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体位居全国第一方阵。”省委政法委负责人介绍。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2018年10月,全国首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场推进会在我省召开。
2018年至2020年,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成员单位,连续三年被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表彰为先进集体、先进单位。
不久前在北京举行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上,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荣获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一等奖,我省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受到表彰。
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
“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常治’的工作目标,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掘进,积累了很多宝贵经验,值得认真总结,长期坚持。”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扫黑办主任王兴於说。
这些经验可归纳为“五个坚持”——
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形成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强大合力。
坚持依法严惩。始终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社会治理深层次问题,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严格把握政策界限,确保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进行,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坚持纪法协同。将“打伞破网”和扫黑除恶一体推进,建立健全纪法协同机制,建立完善“保护伞”线索主动收集、移送等机制,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有效破解“保护伞”发现难、查处难、查透难。
坚持标本兼治。善于把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着力从社会治理层面解决各类突出矛盾问题,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入推进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有效压缩“村霸”等生存空间,针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坚决铲除黑恶滋生土壤。
坚持群众路线。始终坚持人民立场,顺应人民期待,紧紧依靠群众,充分发动群众,以扫黑除恶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今年是常态化扫黑除恶的开局之年。我省第一时间部署,出台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实施意见,各地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扫黑除恶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发扬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巩固深化专项斗争成果,保持‘打的一手’不放松,‘治的一手’不动摇,让人民群众看到党和政府‘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的决心和信心。”省委政法委负责人说。
根据部署,我省将通过建立健全持续推进的组织领导机制、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机制、建立健全打早打小的依法惩处机制、建立健全精准有效的督导督办机制、建立健全智能公开的举报奖励机制、建立健全激励约束的考核评价机制,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开展。同时,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与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湖北和平安湖北、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政法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开启扫黑除恶斗争新篇章。
原文链接:http://nyj.jingzhou.gov.cn/ztzl_16/shce/202105/t20210517_6003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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