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被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确定为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单位
日前,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公布了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单位名单,醴陵市成功获批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单位。
据了解,本轮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时间为期2年。各试点单位要建立试点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形成支持合力,强化政策衔接配套,确保按期保质全面完成各项试点任务。
近年来,醴陵坚持把握农民合作社“姓农属农为农”属性,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和精神,为农民合作社成员提供低成本便利化服务,全市农民合作社总数已初具规模,合作领域逐步扩大,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品牌意识不断增强,社会影响不断扩大。截止目前,全市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2427家,较去年新增152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2家,省级示范社12家,市级示范社33家。
下一步,醴陵市在试点期间将完成“百千万”工作目标。一是完成100家农民成员数50人以上、年经营收入100万元以上、运行质量较好的县级示范社培育工作,有产业扶贫任务的农民合作社优先安排。二是完成1000家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工作。力争全市农民合作社年报公示率达90%以上,80%以上的农民合作社建立完备的成员账户、实行社务公开、依法进行盈余分配。三是注重品牌培育,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质量认证建设,提升农民合作社赢利能力,带动10000户农户增收。四是建立农民合作社退出机制。引导“空壳社”“一人社”“家族社”“休眠社”开展注销登记,农民合作社发展良好形象得以重塑,服务能力和带动效应显著增强。
原文链接:http://nyncj.zhuzhou.gov.cn/c16387/20210712/i17255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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