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提升”促创建——株洲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创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纪实
一分耕耘,一份收获。5月31日,农业农村部正式命名株洲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为第三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此次全省仅3个单位获此殊荣。
整合资源,运行效率实现大提升
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后,省、市、县逐步推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我市将原来分散在9个单位的种子、肥料、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畜牧兽医、生猪屠宰、农产品质量安全、耕地质量、农业机械、动物防疫、植物检疫以及渔业渔政等执法职责进行理顺,组建株洲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市农业农村局的名义统一执法,变“九龙治水”为“一龙治水”,极大地提高了农业行政执法效率。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转隶了46名执法人员,设置了综合科、案件审理和执行科2个科室和农业投入品、农产品安全、农业资源利用与保护、渔政4个执法大队,依法行使农业农村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负责市级及5个市辖区的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农业农村领域大案、要案及跨区域的违法案件,指导和监督炎陵县、茶陵县、攸县、醴陵市、渌口区的农业行政执法工作。
除市级组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外,炎陵县、茶陵县、攸县、醴陵市、渌口区组建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农村局加挂农业综合执法局牌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达到130多人。乡镇成立了综合执法队伍,部分农业行政执法权已委托给乡镇。市、县、乡三农业行政级执法体系基本建立。
党建引领,队伍素质实现大提升
坚持把建设一流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作为打基础、利长远的大事来抓。市农业农村局根据改革后的实际情况,对基层党组织进行了调整,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立党总支,下设两个支部,并以“五化”支部建设为抓手,以创建基层党建示范点为目标,切实加强阵地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今年,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第二支部被推荐为市直机关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一大批政治意识强、作风优良、甘于奉献的共产党员活跃在执法一线,凌晨执法、通宵执法成为一种常态。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采取全员集体学、专题培训学、骨干示范学等多种形式加强业务培训,举办学习培训20多场次、280多人次,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明显提升。2019年,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案在全国动物防疫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被评为优秀案卷。近两年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有6个案卷被部、省评为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有近20人获得执法办案能手、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依法行政,执法水平实现大提升
在市财政的大力支持下,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备了执法执著车辆、执法记录仪、夜视仪等执法装备,并整合中央、省、市项目经费近千万元,新建渔政执法码头,购置渔政执法船舶,为农业行政执法奠定了坚实物质基础。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案件法制审核制度等行政执法制度,农业行政执法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去年以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办案,并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湘剑”护农行动、“春雷行动”、“利剑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市、县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8680多人次,开展执法巡查检查3460多次,检查经营主体1970余家,共处理投诉举报710多件,查处问题430多个,立案81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1人,移送司法部门起诉10人。
服从大局,服务能力实现大提升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努力将“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到农业行政执法具体工作中,在中央、省、市各级组织的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联合执法、“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调研、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私屠滥宰违法行为整治等行政检查中,执法支队均派出执法人员参与,并带好执法设备,发现违法行为当场调查取证,做好勘验笔录等执法办案前期工作。2020年,共参与行政检查8次、36人次,发现违法线索7条。
为推进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长沙市、湘潭市建立了长株潭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联合执法机制,今年已开展三市联合执法4次,教育劝退违规垂钓人员100多人,发放宣传资料500多份。与公安、市场监管、林业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捕捞等联合执法行动30多次,检查水产批发市场、餐饮单位等50多家,检查渔具店、电器店等20多家;抓获电鱼案4起、可视锚鱼3起。牵头湘江“4+1”轮值执法工作,组织环保、水利等成员单位开展月度轮值执法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300多人次,收缴销毁各类钓具30余根、地笼网550米,劝离饮用水源保护地违规钓鱼人员2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还积极参加“大棚房”整治、非洲猪瘟防控、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整治等中心工作,发挥了执法支队执法办案的震慑作用。在“大棚房”整治工作中,我市动作快、力度大、效果好,得到省厅的高度肯定。在禁捕退捕工作中,我市被省厅评为2020年度全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优秀市。另外,还参与了驻村帮扶、交通顽瘴痼疾整治、河长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码头建设、乡村产业振兴等工作,在加快推进我市农业农村现代的进程中彰显了农业执法人员的新担当。
原文链接:http://nyncj.zhuzhou.gov.cn/c16387/20210609/i17134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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