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贾红、贾伯伦等47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
湖南日报7月6日讯(记者鲁融冰通讯员左龙龚诗琴)7月6日上午,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贾红、贾伯伦等4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贾红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等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4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贾伯伦犯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4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贾红在上世纪90年代曾因多次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出狱后带人在常德实施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并相继吸收多人参与其犯罪组织。至2004年,以贾红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2006年至2008年间,贾伯伦吸收被告人邬书明等人加入,逐渐成为该组织的领导者。2008年至2018年间,该组织又吸收贾灿等人加入。
该犯罪组织人数众多,结构严密,层级分明,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欺压群众,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开设赌场、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犯罪54起,致1人重伤、8人轻伤,并通过多种犯罪手段积累巨额财富。
此案中,被告人陈德圣、邬书明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11个月至6年11个月不等,其余38名被告人将依次依法公开宣判。
原文链接:https://nyncj.changde.gov.cn/zhdt/ztzl/lszt/shcezxdz/content_756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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