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违规占用农田建房 拆除!
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擅自改变用途,这是不可逾越的“红线”。近日,武陵区控违拆违办牵头,芦荻山乡控违拆违办组织乡镇城管、联审联批办、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对芦山社区一处违法占用农田的房屋基脚进行依法强制拆除,拆除面积达230多平方米。
今年1月,芦荻山乡控违拆违办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芦山社区26组一块农田里“长出”一处房屋基脚。工作人员进一步了解后发现,这是村民张某在自家农田里搭建的。“虽然张某递交了宅基地审批申请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申请,但在两项申请未取得批准之前,就私自开工建设,且还将房屋建在农田上,明显违规。”该乡控违拆违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张某是想增加自家屋场面积,才将房屋建在农田上,光下基脚就花费了10多万元,所幸他们及时制止才没造成更大的损失。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常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十条第一款,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联合执法组依法拆除,并督促张某恢复农田耕种条件。
原文链接:https://nyncj.changde.gov.cn/zhdt/ztzl/yasf/content_81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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