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头市2021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拟通报表扬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汕头市2021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汕乡振组〔2021〕3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市级通报表扬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汕农农函〔2021〕215号)精神,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各区县各有关单位积极推荐为我市扶贫济困和乡村振兴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经各地各部门推荐和市级评审会议审核,拟确定市级通报表扬认定名单,按照相关程序,现将汕头市2021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拟通报表扬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6月17日—6月21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汕头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报送并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受理单位:汕头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754-88135852
联系邮箱:gdsstsfpb@163.com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路29号振海大厦
邮政编码:515041
附件:汕头市2021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拟通报表扬.doc
汕头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17日
相关附件:
原文链接:https://www.shantou.gov.cn/nyj/zwgk/gzdt/content/post_19308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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