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三项机制 形成常态机制
“三项机制”是一个有机的制度体系,是一套科学、完整的选人用人机制,激励机制是前提,容错机制是保障,能上能下机制是根本,三者相辅相成、有机统一。
一是为破解“能力不足不能为、动力不足不想为、担当不足不敢为”的问题,调动全体农业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绥德县农业系统“三项机制”实施办法以及相关配套措施。
二是加强督查,确保实效。绥德县农业农村局结合党史教育活动,对学习贯彻情况进行明察暗访,随机访谈了解“三项机制”知晓情况,同时把贯彻落实“三项机制”作为党史教育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三项机制”在我局落地生根。
原文链接:http://nyj.yl.gov.cn/article/1210531152544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