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出台政策措施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粮食生产年年要抓紧”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全市粮食生产稳定,烟台市政府出台《关于做好新发展阶段稳定粮食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2021—2025年)》(以下简称《意见》),明确2021年全市粮食种植面积稳定440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170万吨以上。
《意见》强调,突出工作重点,稳定粮食生产根基,对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利用闲置撂荒地等4方面工作进行重点部署。将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纳入全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自查和考核内容,深入实施“藏粮于地”战略,从耕地面积和质量上稳定全市粮食生产基础。
《意见》指出,落实工作措施,保障稳粮增效。从撂荒耕地改造入手,市区财政拿出每亩1500元用于撂荒耕地整治,同时严格落实稳粮增粮政策,做好耕地地力保护和规模种粮补贴,提高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
《意见》要求,严格考核监督,建立奖惩机制。将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作为全市农业农村的底线工作任务,纳入全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提高粮食生产分值比重,激发各区市稳定粮食生产内生动力。
转载自农业农村部网站
原文链接:http://nyncj.suzhou.gov.cn/nlj/tszs/202106/9d0a7926f41646c9ade8eddb0a77755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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