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对接 推进沪苏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一体化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学习上海、对接上海、服务上海、融入上海的部署要求,学习借鉴上海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进一步拓展沪苏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一体化合作发展新格局,6月10日,市农业农村局顾东华副局长带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领导班子、相关科室负责人赴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总队考察学习。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总队夏龙平总队长陪同考察。
此次考察学习主要围绕四方面内容:一是加强行政执法合作。建立健全沟通协作机制,建立常规化的联席会议、定期会商、及时沟通等制度,加强双方协作和交流;建立学习交流机制,定期轮流举办执法业务培训,针对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定期开展研讨交流。二是加强区域行政执法协作。建立执法协助机制,根据查办案件需要,请求对方协助;建立健全执法互认机制,移送线索和证据时,可相互援用、相互认可;建立执法预警通报机制,将政府关心、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行政执法新领域中发现的新问题,及时相互通报;建立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制定联合执法工作方案,加强执法信息互通共享,开展跨区域联合检查执法。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合作。建立行政执法案卷互评机制,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交流。建立跨区域执法监督机制,定期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监督活动。四是具体行政执法模式学习。借鉴行政执法专用章的使用、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农业智慧执法监管、长江“十年禁渔”监管等方面经验。
夏龙平总队长从执法总队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及重点亮点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对上海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全面介绍。苏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秦伟支队长简要介绍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基本情况。随后双方围绕考察学习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进行研究探讨,夏龙平总队长就推进沪苏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一体化工作提出具体设想和时间要求。
顾东华副局长在讲话中强调,苏州市农业农村局将牢牢抓住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历史机遇,以上海为标杆,在农业综合执法领域做到向上海全面学习、精准对接、主动服务、深度融合。下一步,要加快建立两市农业综合执法部门间联席会议、执法协助、信息共享、案件互评、定期交流等长效合作机制,将考察学习的交流成果转化为书面框架协议,落实到日常行政执法工作中,切实为推进长三角一体化、沪苏同城化作出积极贡献。
原文链接:http://nyncj.suzhou.gov.cn/nlj/zwyw/202106/e2d18305dbc74aba91f57d0477e912e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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