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完成高标准农田项目区零星建筑物拆除与清理工作
为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州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区零星建筑物清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通政办发〔2020〕39号)文件精神,通州区农业农村局及时制定《2020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区零星建筑物清理工作实施方案》(通高标办〔2020〕10号)。
根据高标准农田项目镇的验收申请,区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科和项目监督评价科、区财政局农财科在派驻纪检组监督下对刘桥、十总、石港镇项目区内27户零星建筑物清理拆除情况进行逐户现场查验,本次共清理核定面积2001.895平方米,补偿金额70.1万元。验收组人员实地查看定位与坐标位置比对,并询问乡邻,确认所有建筑物已拆除清理并且完成土地平整。
在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内拆除清理零星建筑物不仅为推进我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提升项目建设成效,逐步解决土地碎片化问题等方面打下了扎实的基础,还提高了土地集约和节约利用水平,有助于走出一条依法管地、科学用地、和谐发展的新路子。(撰稿人:张卫群)
原文链接:http://nyncj.nantong.gov.cn/ntsnwx/xsqdt/content/0c56bcfd-9802-4119-9870-14c922fd23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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