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法律咨询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民参与疫情防控十二项措施的通告

时间:2021-07-17 来源: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为认真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措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南通市人民政府决定实施全民参与疫情防控十二项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所有在通人员要自觉遵守国家、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对违反规定的,依法追究责任。

  二、所有小区、企业、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和车辆非必须不得进入,特殊情况须有人领进并实名登记,严格限制活动范围。进入人员一律测温,有发热症状的不得进入,并按规范处置。所有村庄实行网格化包保措施,参照上述小区封闭式管理要求,严控外来人员进入,严密监测居家人员身体状况。

  三、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须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对出现确诊或疑似病例的,立即对小区、村组、住宅楼单元实行规范隔离。

  四、近14天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市外返回人员、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须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严格执行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措施,并在门户标识、小区(村居)公示。

  五、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要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规范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体温、戴口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非生活必需公共场所一律关闭。

  六、“红事”停办。“白事”极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禁止串门、聚餐、打牌等聚众活动。

  七、尽量不外出,倡导每户家庭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外出必须戴口罩。

  八、落实出租房业主主体责任和社区(村组)监管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和报备。

  九、各单位须立即通知湖北、温州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在疫情解除前不得返通。

  十、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十一、所有单位、个人车辆非经批准,不得用于接送疫情重点地区返通人员。

  十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严重影响干扰疫情防控工作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4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nantong.gov.cn/ntsnwx/zcjd/content/12e77fe6-04c2-4cbb-854f-78ec8e4cd7e2.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民工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农民工资讯网 nmg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4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