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通市粮食烘干中心验收规范>的通知》政策解读
粮食收获后,为便于储存,传统的方式是在自然的状态下通过太阳晒以达到降低水分的要求。传统晒粮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需要较大的场地;二是需要晴天;三是有可能混入碎砖石。与此相比,粮食机械化烘干,不受场地、阴雨影响,且质量可控,颇受农民欢迎。为切实解决农民“有天无地晒,有地无天晒”的难题,市政府于2017–2019年实施了粮食烘干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为把这一实事办好,原市农委专门制订印发了验收评价办法,规定了建设标准、项目管理和验收等内容,确保了三年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
2019年全市积极推进新型合作农场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其中包括对村集体新建粮食烘干中心继续实施财政奖补政策。为充分发挥好财政扶持政策的作用,市农业农村局在原有验收评价办法的基础上,制订了《南通市粮食烘干中心验收规范》,是对原有验收评价办法的补充和完善。该规范明确了粮食烘干中心的概念,规定了验收范围、程序、组织、方式、内容、资料等,特别对现场验收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除验收建设内容是否完成外,还要求对作业场所和烘干机安全相关建设内容进行检查。《规范》既为项目验收提供了依据,同时,也引导项目实施主体更加注重生产安全设施建设,做到项目建设与安全设计同步进行,对于全市粮食烘干中心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原文链接:http://nyncj.nantong.gov.cn/ntsnwx/zcjd/content/8070bee2-50a8-4488-b83d-f1b4613d33e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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