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省百县千户”长江退捕渔民跟踪调研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州区、如皋市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有关单位: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十省百县千户”长江退捕渔民跟踪调研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农渔〔2021〕15号)精神,将南通市通州区和如皋市作为样本县。现就做好长江退捕渔民跟踪调研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学选取推荐跟踪调研对象。通州区、如皋市农业农村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根据附件1的要求,按照渔民样本的代表性、典型性和多样性原则,综合考虑当地渔民家庭人口、年龄、受教育程度、专业/兼业比例、生产经营等变量的分布情况,按照样本县(市、区)任务量科学选取跟踪调研对象作为样本。按照县级申报、市级推荐的原则,组织本区(市)确定、申报“十省百县千户”跟踪调研名单,于2021年5月25日前按照附件2的要求报市农业农村局。
二、按时填报跟踪监测数据信息。通州区、如皋市对本地区资金安排、社保落实、转产就业、退捕渔民帮扶、退捕渔民典型就业创业案例等情况进行总体动态监测;对入选跟踪调研名单的退捕渔民家庭基本情况、人员工作情况、健康情况、经济情况等方面进行跟踪监测。由区(市)农业农村部门于每月底前根据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船管理信息系统相关填报要求,录入当月跟踪监测数据信息变化情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月向农业农村部门提供跟踪调研退捕渔民的就业、培训、养老保险等动态情况。
三、及时梳理总结跟踪调研报告。通州区、如皋市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选定的退捕渔民名单中,进一步筛选出具有典型特色的、可宣传推广的案例,开展深度持续跟踪调研,动态分析研判渔民安置保障、禁捕执法监管、管理机制创新和资源保护恢复等方面的进展情况和实施效果。每半年对跟踪监测调研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分析,形成《**区(市)“十省百县千户”长江退捕渔民跟踪调研报告》,于每年6月25日和12月25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持续跟踪宣传报道典型案例。在退捕渔民生产生活基本情况调查监测、退捕渔民典型案例专项调研的基础上,通州区、如皋市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地方媒体跟踪记录长江“十年禁渔”期间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安置保障等工作的进展,以讲故事、讲案例的方式进行深度宣传报道,广泛收集有关典型素材,真实生动记录长江退捕渔民岸上生活缩影。南通市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争取中央媒体和农民日报、农影中心等新闻媒体及影视制作单位,对通州区、如皋市和入选跟踪调研名单的退捕渔民进行跟踪采访和宣传报道。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通州区、如皋市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高度重视“十省百县千户”长江退捕渔民跟踪调研工作,统筹有关部门,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积极稳妥开展好此项工作。
(二)强化部门联动。各级宣传、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建、交通、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做好“十省百县千户”长江退捕渔民跟踪调研工作的实施、指导、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等工作,确保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落实落地。
(三)狠抓工作落实。省和南通市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此项工作纳入长江禁捕退捕工作年度考核内容,通州区、如皋市要狠抓工作落实,及时录入相关监测数据,按时上报月调度表和调研报告。
联系方式:
市禁捕退捕工作专班:陈杜 13815206311;
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张世美 15365599659;
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处长:陈昭全 13809088676。
附件:1.南通市“十省百县千户”长江退捕渔民跟踪调研样本县及任务表
2.“十省百县千户”长江退捕渔民跟踪调研选样汇总表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nantong.gov.cn/ntsnwx/lygl/content/ef0ba3bf-9f4b-4062-85bf-b938548e5c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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