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
按照《连云港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连财会﹝2021﹞5号)通知精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局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在岗会计人员参加全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要求参加人员自2021年6月1日起,在2021年12月20日前完成网上注册、付费及课程选择,并根据《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苏财规﹝2018﹞22号)要求,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学习及考试。
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其中公需科目为必学科目,须完成人社部门规定的课程,并考试合格。专业科目包括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继续教育采取网络教育与面授培训相结合,以网络教育为主的形式进行,或按照《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
原文链接:http://nync.lyg.gov.cn/lygnyxxw/csdt/content/8f39fb1a-6739-45f2-ad37-a3830a9b4a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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