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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办发5号关于开展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07-17 来源:淮安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处置办发5号关于开展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2: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用语

  (供参考使用)

  

  1、《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于2021年5月1日正式实施,远离非法集资,防止“竹篮打水一场空”

  2、《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于2021年5月1日正式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

  3、《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于2021年5月1日正式实施,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应当向集资参与人清退集资资金,牵头部门负责监督

  4、《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于2021年5月1日正式实施,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用户发布信息的管理,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涉嫌非法集资的信息

  5、《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于2021年5月1日正式实施,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查验相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

  6、《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于2021年5月1日正式实施,对没有相关证明文件且包含集资内容的广告,广告经营者不得提供设计、制作、代理服务,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

  7、《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于2021年5月1日正式实施,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自我约束,督促、引导成员积极防范非法集资,不组织、不协助、不参与非法集资

  

  8、投资要防非法集资,融资要防非法放贷

  9、您贪念骗子的高额利息,骗子要诈取您的养老钱

  10、珍惜自己的血汗钱、保卫父母的养老钱、守住子女的读书钱

  11、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

  12、谨慎选择投资理财渠道,认真查清金融业务资格

  

  13、拒绝高利贷,防止“黄鼠狼给鸡拜年”

  14、警惕高利借贷风险,遭遇“套路贷”、暴力催收等违法犯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15、树立理性投资观念,远离非法证券期货陷阱

  16、警惕网络非法荐股,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17、非法荐股套路多,莫被忽悠交会费

  18、外盘期货风险高,一夜暴富是幻想

  19、场外配资骗局多,莫让本金被卷跑

  20、谨防无牌私募基金进行的非法集资活动

  


原文链接:http://nyncj.huaian.gov.cn/col/12179_653323/art/16224768/1622604933494djFV79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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