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十大亮点业务培训
为提升行政处罚水平,7月26日上午,兴安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以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十大亮点为主题的第十九期“四个一”业务培训活动,执法支队全员参训。
本次业务培训由执法支队隋馨同志为与会人员讲解了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简介及十大亮点。她从首次明确行政处罚的概念、完善行政处罚的种类、扩大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行政处罚实施权向基层延伸、细化行政衔接制度、完善“一事不再罚”原则、修改行政处罚时效制度、确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法律地位、完善行政处罚听证制度、强化行政处罚正当程序等十个亮点做出详细、深入的解读。
最后支队长郑耀辉补充强调2021年1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这是《行政处罚法》实施24年后的首次大修,对适应新时代要求,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要认真做好新《行政处罚法》的学习工作,掌握基本精神和核心内容,要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处罚程序,确保行政处罚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不断提升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制化水平。
通过培训,参训人员的行政处罚水平得到提升,进一步加深了对新《行政处罚法》的认知度,对今后案件办理有很大的帮助,为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详实有效的保障。
原文链接:http://nmj.xam.gov.cn/xamagri/1023721/1023756/1023759/4368943/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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