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答复关于完善基层农业科研人才培养评价机制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的建议
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秦光蔚代表提出了关于完善基层农业科研人才培养评价机制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的建议(第1014号建议)。经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作出如下答复。
一、关于优化地市级农科所人才资源配置结构
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农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2019年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进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一是健全制度体系,明确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增设正高级职称,设置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水产、畜牧、兽医、农业资源环境、农业机械化等专业。二是完善评价标准,重点评价农业技术人员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将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三是创新评价机制,逐步将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符合条件的地市级或大型企业、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充分发挥用人主体的评价自主权。
为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指导各地按规定建立健全岗位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和事业需要科学设置岗位。同时,支持各地基层事业单位探索实行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占各地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农业科研基层一线人才可通过“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受聘至相应专业技术高级岗位。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抓好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基层农业科研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的指导,支持设立“定向使用”岗位,进一步优化基层农业科研单位人才资源配置结构。
二、关于畅通地市级农业科研与推广体系人才流动机制
2019年,农业农村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的《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保留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作为正高级职称,主要面向长期在县乡及以下农业农村一线和各类涉农企业从事技术推广服务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实现了农业技术系列与农技推广体系的衔接,畅通了基层农业技术人员成长成才渠道。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加强对各地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指导,拓宽基层农业科研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渠道,畅通农业科研人才与推广体系人才流动机制。
三、关于加强农业科技人才培养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实施国家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支持建设农、林、畜、牧领域的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16家,并充分发挥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示范带动作用,培养造就一批创新型、应用型、技术型农业科技人才。利用全国农业远程教育平台举办农科讲堂,面向广大农业科技人员开展知识更新培训,提升农业科技人员开展科研和推广工作的能力水平。2020年共举办12期农科讲堂,培训农业科技人员2万余人。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继续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利用全国农业远程教育平台举办农科讲堂,不断加大基层农业科技人才培训力度,切实提升地市级农科所人才队伍整体素质。
来源:农业农村部
原文链接:http://nmj.ordos.gov.cn/bmdt_79360/202107/t20210730_29716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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